永定拘留所成功化解一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矛盾
紅網時刻張家界4月20日訊(通訊員 田敏)為了加強社會矛盾化解工作, 永定拘留所充分發揮職能優勢,
被拘留人宋某(女、50歲, 永定區羅水鄉人), 因為與李某春健康權糾紛一案中,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 被永定區人民法院處以司法拘留15日。 4月17日, 宋某入所後, 情緒激動, 在監室內吵鬧撒潑, 一度與管教民警發生爭執。
針對宋某的實際情況, 永定拘留全所長和管教民警對她進行法律知識幫教, 通過情、理、法分析講解, 開展針對性談心談話、耐心地思想疏導, 反復做工作, 為她分析利弊, 引導她如何想辦法積極解決。 經過大量的說服教育工作, 宋某漸漸產生了合解意向。 趁熱打鐵, 4月18日, 民警迅速與法院工作人員取得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