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國家在“精准扶貧”上, 可謂是不遺餘力。 不僅在2017年, 徹查出十多萬的虛假貧困戶, 而且從2018年起, 還將全面提高農村低保補貼標準!
詳細標準, 請往下看……
從2018年起,
全面提高農村低保補貼標準,
臨時救助提升10000元
2018年, 城鄉低保每月平均標準487元, 相較於2017年提高15元
2018年, 城鄉低保每年平均標準3693元, 相較於2017年提高302元
2018年, 農村集中五保戶供養每年標準6248元, 相較於2017年提高249元
2018年, 農村分散五保戶供養每年標準4391元, 相較於2017年提高224元
2018年, 一次性臨時救助補貼提升至10000元
除了低保補貼標準的全面提高外, 清查農村虛假低保戶也將會繼續進行。
2018國家出臺了農村低保新規定:以下幾類人低保資格將會被取消, 並從農村低保行列予以清退:
有獨立生活能力, 但是由於個人原因導致貧困的, 比如一些好吃懶做不務正業的;
因修建房屋或者進城買房等其他高消費原因致貧,
家庭成員有違法犯罪被處理的;
家裡子女有贍養能力的, 若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 老人可以走法律程式強制子女撫養;
有經濟能力卻不履行贍養、撫養職責, 導致被贍養、撫養方貧困的;
家庭成員有經營性實業的;
家裡有轎車或者居住樓房的,
幹部職工家屬不符合低保享受條件違規享受低保的;
土地常年拋荒的;
編造事實, 偽造資料或者利用關係騙取低保的;
不配合低保工作人員入戶摸底調查核實的;
直系親屬中有財政供給的;
法律法規規定或地方政策規定不能享受低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