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解放軍臺灣海峽軍演跨晝夜海上實彈射擊演練使用導彈和火箭彈, 對海上浮動靶標和類比艦船等多個目標實施了攻擊。
那麼, 導彈和火箭彈有什麼區別呢?
火箭彈和導彈最根本的區別就在於導彈有制導系統, 而火箭彈沒有制導系統。
所謂制導系統, 就是控制彈體的飛行軌道和飛行姿態, 引導彈體內的戰鬥部精確、合適、高效的殺傷或毀滅敵方目標的導彈內部裝置設備的總稱。
導彈由於具有制導系統, 因此它發射後可以自動控制自己的飛行軌道和飛行姿態, 通過調節彈翼姿態、發動機推力及方向來精確引導自己飛向預定的彈著點。 它的彈著點是很精確的。 一般它的造價比較高, 因此通常用來打擊點目標, 即精確攻擊。
而火箭彈是沒有制導系統的, 它發射之後就不再可控, 只能憑著發動機推力、自身的運動慣性和空氣阻力來決定彈著點。
因為它沒有制導系統, 所以它的造價也比導彈低很多, 因此它主要用來作面打擊, 利用濺射性傷害打擊敵方防護薄弱的目標, 如打擊集群人員、集群裝甲車輛、機場、及火力排雷等等。
導彈和火箭彈都靠火箭發動機驅動, 即使在沒有空氣的的情況下也能靠自己攜帶的燃燒劑和氧化劑來驅動(巡航導彈除外, 它使用空氣發動機), 這是它們之間的共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