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山東: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原則上不得舉辦

目前, 我省教育廳發出公告, 基礎教育領域的各類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 堅持從嚴控制、嚴格審批, 原則上不得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

資料圖

按規定, 所有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 要於5月30日前重新向省教育廳進行審核報備。 未經重新核准的, 不得再組織開展活動。

申報時, 要提供開展依據(法律法規或省部級以上檔)及活動組織時間、內容、範圍、組織方式、監督方式等資料。 省教育廳將於6月30日前在廳網站發佈經批准同意組織開展的、面向基礎教育領域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活動名單。 以後每年新申請列入的, 要於3月1日前、9月1日前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 省教育廳審核後分別於當月底公示發佈審核通過的備案名單。

經批准組織實施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 必須遵循教育規律, 有利於發展素質教育,

有利於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必須堅持公益、自願原則,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條件強行要求學校或學生參加此類活動, 不得收取活動費、報名費和其它各種名目的費用, 不得組織培訓, 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相關資料、書籍或商品, 堅決克服逐利傾向。

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 普通高中學生參加的由省教育廳統一記入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初中學生參加的, 由各市根據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寫實性記入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所有獲獎結果只能視為榮譽, 不得作為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 嚴禁組織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掛鉤的“奧數”、等級評定、選拔性考試及學科類競賽活動。

未經批准、違規舉辦的面向基礎教育領域的各類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 將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均不得參與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

記者 劉敏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