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的默契, 讓他們不期而遇, 這一撞, 讓兩人成了難兄難弟。
因一人逃逸、一人無證駕駛,
最終, 雙雙進了拘留所。
2017年8月14日, 深圳交警接到報警, 稱在寶安南路紅桂路口, 一輛電動自行車與輕便摩托車相互碰撞, 摩托車駕駛人受傷,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肇事逃逸。
民警趕到現場, 經過對事故現場的勘查、目擊者的詢問和調取監控視頻, 得知到逃逸的肇事者是一名美團外賣的騎手, 而黎某是韻達快遞公司的快遞員, 令人驚訝的是:
兩人均因闖紅燈而在路口相撞。
經過民警對美團公司外賣騎手的送餐記錄查詢, 以及調取沿路監控, 確定肇事逃逸者段某, 對段某進行傳喚。
段某
段某坦白, 自己知道路口紅燈禁止通行, 但送餐趕時間, 所以選擇闖紅燈。 在經過路口時, 猝不及防地與一輛輕便摩托車相撞, 他被撞倒在地, 食物灑了一地。 為了處理顧客的訂單事宜, 便沒有任何停留, 騎著電動自行車急匆匆地離開了現場。
而讓黎某欲哭無淚的是, 事故不但造成自己左腳內踝和腳趾幾處骨折, 還被查出未取得任何機動車證, 駕駛兩輪輕便摩托車上路未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 即將面臨著相應的法律處罰。
事故鑒定, 段某駕駛非機動車未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 被處予行政拘留15日和罰款1020元;黎某駕駛機動車未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 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兩輪輕便摩托車上道路行駛, 被處予行政拘留15日和罰款2500元。
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 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 尚不構成犯罪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根據《深圳市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定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上道路行駛的, 處二千元罰款, 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生活中, 部分快遞、外賣小哥不時地交通違規行為飽受詬病, 他們騎著兩輪或三輪的電動車風馳電掣般穿梭在車流裡, 有人闖紅燈、逆行、超速、邊騎行邊看手機……
人們在享受他們服務的同時, 也希望他們能遵守交通法規, 能夠安全回家。
那些血的教訓還歷歷在目, 不要讓自己以這樣的方式被交警介紹, 對自己和家人、社會負責!
本期編輯:警曉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