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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雙降”但形勢嚴峻,去年超億元案件逾50起

2017年, 我國新發涉嫌非法集資案件、涉案金額繼續“雙降”, 但總體形勢依然嚴峻。 這是“2018年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上透露的資訊。

4月23日下午, 銀保監會上召開“2018年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 會上透露, 2017年全國新發涉嫌非法集資案件5052起, 涉案金額1795.5億元, 同比分別下降2.8%、28.5%。 2018年1~3月, 新發非法集資案件1037起, 涉案金額269億元, 同比分別下降16.5%和42.3%。

但是, 案件總量仍在高位運行, 參與集資人數持續上升, 跨省案件持續多發。 去年, 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非法集資案件8600餘起, 涉案金額超億元的案件50起,

且動輒數十億、上百億元, 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 並且, 涉及多個省份乃至全國的重特大案件仍時有發生, 總體形勢依然嚴峻。

來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證監會多部委相關負責人參加了上述會議。

非法集資手段花樣翻新

會上透露, 當前非法集資發案行業領域和地區相對集中。 新發案件幾乎遍佈所有行業, 呈現“遍地開花”特點, 投融資類仲介機構、互聯網金融平臺、房地產、農業等重點行業案件持續高發。 其中, 大量民間投融資機構、互聯網平臺等非持牌機構違法違規從事集資融資活動, 法案占總量的30%以上。

此外, 非法集資手段花樣翻新, 認定難度加大。 會議指出, 一些不法分子層層包裝設計所謂的專案和產品, 以當下“熱門名詞”、“熱點概念”炒作, 誘惑社會公眾投入資金。

一些無商品、無實體、打著“虛擬人物”名頭的案件陸續出現, 許多非法集資借助互聯網平臺, 近期還出現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開展非法集資行為, 隱蔽性強、風險傳染快, 風險不容忽視。

此外, 非法集資與傳銷、詐騙等犯罪相互交織在一些領域和地區更加突出, 農村地區非法集資“口口相傳”、“熟人拉熟人”現象明顯, 都給防範和打擊工作帶來了更大困難。

根據公安部《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發言材料》, 當前非法集資犯罪形勢依然嚴峻。 一是案件高發多發。

去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非法集資案件8600餘起, 發案數呈現高位運行態勢。 其中涉案金額超億元的案件50起, 且動輒數十億、上百億元, 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

二是波及領域廣泛。 商品行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 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已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 特別是互聯網上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 跨界特徵更加突出, 傳染聚集速度更快。

三是犯罪手法善變。 非法集資犯罪手法變形變異, 欺騙性更強, 有的冒用“金融創新”、“精准扶貧”、“慈善互助”等名目, 裹挾誘騙群眾。 有的授意唆使參與者虛構商品交易獲得“消費返利”, 妄圖快速聚斂公眾資金,

更有甚者包裝造假、隱匿資金、肆意揮霍, 集資詐騙, 引發嚴重的社會危機。

公安部門提醒消費者, 如遇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資”、“理財”項目, 務必警惕。 一是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等為幌子的;二是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三是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四是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 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五是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六是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七是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的;八是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九是“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伺服器在境外的;最後, 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帳戶、境外帳戶交納投資款的。

《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箭在弦上

2月24日, 2018年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擴大會議)在北京召開, 會議部署了2018年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切實強化責任落實。 省級人民政府要擔負起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第一責任人責任, 強化組織領導與考核問責, 加強基層工作力量, 強化人員、經費保障。 各行業主(監)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 防控本行業領域風險, 嚴防監管真空, 做到監管全覆蓋。 聯席會議加強溝通協調和工作聯動, 增強合力。

二是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 推動《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儘快出臺, 深入研究新問題, 總結規律, 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

三是推動妥善處置化解風險。 督促各地依法穩妥處置重大案件, 加快消化陳案,協同處置好跨省案件,妥善化解風險隱患。對一些打著“高大上”旗號、花樣百出、沒有可持續盈利模式的龐氏騙局,各地要果斷處置、堅決打擊。

四是加強監測預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整合資源,進一步建立健全立體化、社會化、資訊化的監測預警體系。地方政府要加大舉報獎勵制度宣傳和實施力度,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常態化的風險排查機制,加強動態監測。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互聯網風險防控,遏制非法集資風險通過互聯網擴散蔓延的勢頭。

五是加大宣傳力度。2018年聯席會議將繼續組織開展3項重點活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活動和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資訊排查清理活動。拍攝老年人題材、農村題材防範非法集資公益廣告,繼續加大在中央電視臺投放力度。推動宣傳教育活動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村屯,進一步普及金融知識,提高群眾識別能力和風險意識。

加快消化陳案,協同處置好跨省案件,妥善化解風險隱患。對一些打著“高大上”旗號、花樣百出、沒有可持續盈利模式的龐氏騙局,各地要果斷處置、堅決打擊。

四是加強監測預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整合資源,進一步建立健全立體化、社會化、資訊化的監測預警體系。地方政府要加大舉報獎勵制度宣傳和實施力度,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常態化的風險排查機制,加強動態監測。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互聯網風險防控,遏制非法集資風險通過互聯網擴散蔓延的勢頭。

五是加大宣傳力度。2018年聯席會議將繼續組織開展3項重點活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活動和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資訊排查清理活動。拍攝老年人題材、農村題材防範非法集資公益廣告,繼續加大在中央電視臺投放力度。推動宣傳教育活動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村屯,進一步普及金融知識,提高群眾識別能力和風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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