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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通報5起違規採編互聯網新聞資訊及傳播網上有害資訊案例

今年以來, 寧波市網信辦聯合寧波市公安局、寧波市通信管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 開展淨化網上輿論環境專項整治, 強化網路執法工作, 嚴肅查處各類網上違法違規行為。 今天通報5起違反互聯網管理法律法規的典型案例, 如下:

 “甬上金融第三眼”微信公眾號涉嫌違規採集傳播互聯網新聞資訊案件

2018年3月, 市網信辦接到相關部門投訴舉報, 反映“甬上金融第三眼”微信公眾號以曝光處罰為名, 開展不實延伸解讀傳播, 誤導市民線民。 經查, 該公眾號無新聞資質, 違規從事互聯網新聞採編活動, 違反《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第五條、第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報上級網信部門同意, 對該公眾號實施關停處理。

 呂某涉嫌製造傳播網路謠言案件

張某某涉嫌製造傳播網路虛假警情案件

2018年3月22日, 張某某因感情糾紛, 故意在網上編造“某住宅區有一女子死亡”的虛假警情,

以博取男友的關注。 張某某因涉嫌編造虛假警情、散佈謠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 警方對其處以治安罰款300元。

梁某某涉嫌製造傳播“一人砍死八人”的網路謠言案件

2018年3月15日, 梁某某在不知道事實真相的情況下, 通過手機QQ發給林某某兩段視頻和“今天早上, 山下道口, 死了八個人, 路人報警, 把路人都殺了”的不實資訊, 且將此資訊在微信群上傳播, 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梁某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二條之規定, 警方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鑒於梁某某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

初次違反治安管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 對其不送拘留所執行。

寧波e舟網涉嫌發佈違法資訊案件

寧波e舟網曾於2017年10月30日因違規發佈資訊, 被警方處以警告並責令限期兩日內整改, 今年該網站上出現多條涉及辦理假髮票的違法資訊。 根據《電腦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之規定, 警方給予該網站法定代表人罰款一千元的行政處罰。

寧波市網信辦、市公安局和市通管局提醒廣大線民,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網上發聲不能任性隨意, 線民要自覺抵制網路謠言, 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對利用互聯網編造傳播謠言、發佈違規內容、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將依法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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