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金福
近日, 筆者收到某單位的一個會議通知, 通知上既標明了開會時間, 又標明了散會時間。 看了這份會議通知, 筆者不禁為“按時散會”之舉拍手叫好。
在實際生活中, 按照慣例, 會議組織方會提前下發通知, 注明會議的時間、地點、主題等, 但至於散會的時間卻很少有明確的規定。
其實, 會議散會時間難以確定, 主要是組織方難以把握坐在主席臺上的領導發言的時間長短。 如果領導那天“詩興大發”, 多說了一點, 會議時間自然就要延長, 加之有些會議要安排大大小小的領導三五個, 而且都要求“指示”一下,
筆者以為, 會議同時規定“開會時間”和“散會時間”, 是一種務實的表現, 也是一種“好會風”。 因為明確了“散會時間”, 主席臺上的領導就不會隨意“詩興大發”, 東拉西扯, 講話就會切中主題, 能簡就簡, 能短就短。 同時, 會議主辦方也會根據會議實際, 不會多邀請無關領導來“陪會”, 避免有事無事, 有關無關都要“講幾句”。 這樣, 會議就能開得簡潔、到位。 與會者也會心無旁騖專心聽會,
因此, 筆者以為, “按時散會”之舉值得各地各單位、部門借鑒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