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來了 各地的學校都組織起了春遊活動 , 近日, 石家莊一小學組織學生春遊, 正當學生們興致勃勃準備出發時, 卻被通知行程取消了,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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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之前審批合格的車輛被“調包” , 民警只好現場對這些車輛再次核查, 結果讓人大吃一驚
其中四輛大巴車竟然是非營運車輛
無獨有偶 4月17日, 石家莊市金柳林外國語學校組織二年級學生進行研學旅行活動,
叫停原因是該校參與出行的車輛, 出現了調用其他地市車輛情況, 且均未在交管部門登記備案, 已登記備案的五輛車均未出現在出遊車隊中, 具有極其重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必須報備
對於學校組織學生出外活動的安全問題, 石家莊市相關部門十分重視。 2017年, 石家莊市教育局、石家莊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下發了《關於加強學校租用旅遊包車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
學校組織學生到校外活動, 要嚴格控制人數和車輛。
學校在組織學生租用旅遊包車集體外出時, 要報當地教育和交管部門, 在完善應急預案、嚴格審查車輛、承運人責任險和駕駛人資質的前提下方可進行。
租車必須租用有工商部門註冊登記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客運企業車輛。
學校不可交給協力廠商機構獨立報備
4月16日, 長安區一所小學也是因為車輛安全問題被交管部門叫停了研學活動。 昨日, 長安區教育局安全科的一位負責人表示, 發生這樣的事件後, 該局十分重視, 也緊急發出了《關於嚴格執行學校外出審批程式的通知》。 該名負責人稱, 學校組織研學活動, 在去交警隊報備的過程中, 如果不能獨立去操作, 即使交給協力廠商機構去操作, 學校也一定要派人跟隨辦理。
教育局:學校是第一責任方
石家莊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穩定管理處一名工作人員表示, 安全無小事, 關於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問題, 該局每年都三令五申地強調。 學校即使將活動的一些報備等相關工作交於協力廠商機構操作, 但也必須擔負起監管責任,不能說交給協力廠商機構就什麼都不管了。學校是活動的“主體”,是第一責任方。
各學校要再加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
石家莊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穩定管理處工作人員也表示,將會要求各區教育局再次對轄區各學校進行通知,一定要嚴格執行《關於加強學校租用旅遊包車管理的通知》,學校要再加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即使委託給協力廠商機構進行備案等工作也要做好監管、審查工作。
但也必須擔負起監管責任,不能說交給協力廠商機構就什麼都不管了。學校是活動的“主體”,是第一責任方。各學校要再加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
石家莊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穩定管理處工作人員也表示,將會要求各區教育局再次對轄區各學校進行通知,一定要嚴格執行《關於加強學校租用旅遊包車管理的通知》,學校要再加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即使委託給協力廠商機構進行備案等工作也要做好監管、審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