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這某寶活動降價期, 槐軒君這手就忍不住地“點、點、點”, “買、買、買”
一看到促銷商品眼睛就直了, 四捨五入=不要錢??
掐著碼錶與數萬網友們拼手速, 買完以為自己撿到了個大便宜。
結果“驚喜”地發現……“虧了!剛買完就降價”
忙活半天去搶的促銷商品, 活動結束後, 仍然是“折扣價”甚至更低!
這不是欺負人嘛?
越來越多的消費者發現, 網購商品的銷售價格常常波動, 甚至有的商品在不同時間, 價格也相差甚遠。
商家能隨意定價嗎?電商設定價格一般屬於市場定價, 即商家有根據同行定價、消費者關注度等因素調整價格的自由。
案件審理過程中, 商家並未提交相關證據證明所宣稱的“原價每盒299元”的價格符合法律規定的“原價”, 故法院確認商家在銷售該化妝品時存在虛構原價的行為, 判令方某向商家退貨, 商家退還給方某貨款1980元, 賠償方某三倍于價格的錢款5940元, 並承擔訴訟費。
值得注意的是, 商家有定價的自由, 但禁止用低標價格惡意競爭, 也必須明碼標價, 尤其是涉及商品促銷活動的折扣定價時, 應格外注意明確商品的“原價”, 以作折扣依據, “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商品原價, 就可能涉及價格欺詐。 ”
根據國家發改委關於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 商品“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 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如一件商品此前標價200元, 以5折100元的價格交易, 後來更改為賣80元,
●市場價格取決於市場, 商家若無價格欺詐等違法情況, 一般情況下是沒有義務補償差價的。
平臺提供此類服務值得鼓勵,
2、立即向網購平臺的客服申訴, 並遞交證據。
3、向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平臺進行投訴。
消費者認為商家構成欺詐,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 可主張三倍索賠。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 為500元。
制裁“失信者”、補償“受害者”、激勵“維權者”, 才能真正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來源 | 河源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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