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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地產實施“全域限購”

中青線上海口4月22日電4月22日晚間,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通知》, 決定“實行嚴格的限購政策, 在已出臺限購政策的基礎上, 實施全域限購。 ”未來海南省的建設用地供應將“向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亟需的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社會發展、民生需求等傾斜, 大幅減少直至停止供應外銷商品住宅專案用地。 ”

這一編號為“瓊辦發〔2018〕29號 ”(以下簡稱“29號文”)的檔顯示, 海南省將在解決本地人住房問題上採取重要措施, 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通過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租賃住房以及實施棚戶區改造, 妥善解決好本地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問題, 推動從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邁進。

對於建設用地的管理, 29號文提出強化“多規合一”, 從嚴土地、規劃管控,

確保海南建設用地總量在現有基礎上不增加, 建設用地供應向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亟需的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社會發展、民生需求等傾斜, 大幅減少直至停止供應外銷商品住宅專案用地。 研究出臺具體措施, 鼓勵和指導已出讓尚未開發的商品住宅用地轉型用於發展其它產業或共有產權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租賃住房等。

對於房地產商, 29號文的“緊箍咒”更進一步:對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宅專案,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公開全部房源並明碼標價, 一次性對外銷售, 不得分期分批銷售。 商品住宅價格備案後, 6個月內不得調高備案價格, 調整備案價格的須重新備案。 (完)

責編:賈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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