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資審批“最多跑一次”改革, 平陽縣創新供地新模式, 實施“標準地”制度。 今日起, 一則縣國土資源局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將在平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正式掛牌出讓。
所謂“標準地”, 指把每一塊建設用地的規劃建設標準、能耗標準、污染排放標準、產業導向標準、單位產出標準等給予明確, 帶地一起出讓。 企業拿到“標準地”後, 經發改部門“一窗受理”後, 就可以直接開工建設, 不再經過各類審批。 建成投產後, 相關部門按照既定標準與法定條件驗收。
據悉, 該地塊位於平陽縣新興產業園F-27-2地塊, 面積20001平方米, 屬工業用地。 與以往掛牌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不同的是, 這宗工業用地出讓公告中除了標明規劃指標要求、最高出讓年限、土地條件外, 還增加了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等指標條件和工業能耗等技術指標。
“與以往公告相比, 這個公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中新增加了土地產出、畝均稅收、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和環境標準等4個指標, 帶著這樣的標準出讓工業用地, 在全市尚屬首例。 ”該縣有關部門負責人說。
陳青青 張遼
編輯 鄭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