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陽光網訊日前松山湖公佈了新修訂的《東莞松山湖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管理規定》, 該規定將生活補貼改成一次性發放, 每年補本科生1.5萬元, 碩士博士3萬元。
據悉, 修訂後的政策擴大物件範圍, 將往屆碩士、博士納入補貼物件範圍, 由原來的工作滿3個月、繳納社保或公積金滿3個月即可申請補貼, 改為需工作滿12個月、繳納社保或公積金滿12個月方可申請補貼。 補貼由原來的分期發放改為一次性發放, 補貼標準為本科生:15000元;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30000元。
本科生需在自畢業證發證之日起兩年內申請;碩士、博士需在符合申報條件之日起半年內申請。
松山湖人力資源分局表示, 已領取東莞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就業補貼或已領取東莞市成長型企業人才生活補貼的人員, 都可再次領取松山湖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