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們常說
這身邊有兩樣東西不能隨便借給他人......
那就是老婆和車子!
同理!
這女人啊
也不能隨便把老公和車子借給別人
就像下面這位女車主
因為把車借給別人就攤上事了......
事情是這樣的:
18號, 荷塘交警大隊五中隊在東湖路口巡邏, 發現一台未沒有上牌的新車,
無證, 還敢開車上路, 膽子還真大。 顯然還不止這些, 接下來男子做出了一個舉動, 從口袋裡掏出了一疊錢。
男子的種種行為都令人詫異, 民警隱約感覺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果然, 民警在其隨身物品中發現了幾包白色物品。
隨後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 經過尿檢, 確定男子為毒駕。
據瞭解, 這台新車的車主是張某(化名), 張某(化名)把車借給了朋友李某(化名), 不想李某(化名)又把車借給了這名男子。 因涉嫌無證駕駛、毒駕, 目前交警已經將該名男子移交派出所處理。
另外, 交警介紹:車主違反了道路交通法第19條和22條之規定, 把車輛借給無證人員駕駛, 車主也將面臨罰款一千元, 車輛暫扣, 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法制民生頻道全媒體記者 羅會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