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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摩托找警方 自投羅網被起訴

日前黃某在羅源縣某村玩耍時,一時興起,就在某京雜店買了一瓶店家自己釀制的“青紅酒”喝。 正當黃某喝得高興時, 他突然想起停在濱海新城遊艇碼頭附近河道的舢板船還沒有上鎖, 於是黃某便開著其車牌號為閩A2219N的男士摩托車趕過去。 到碼頭時發現其放在河道上捕魚的漁網被旁邊工地施工的挖土機埋到土裡了。 隨後, 黃某又開著摩托車從濱海新城出來, 沿著江濱南路開到羅源縣公安局松山派出所門口停放, 準備向民警求助。 但在和民警交流的過程中, 民警發現黃某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

並對其進行酒精吹氣測試, 檢測結果為:192毫克/100毫升。

查獲後, 民警依法提取黃某血樣, 並依法送檢, 血樣鑒定報告為:乙醇含量為173.13mg/100ml血, 已達醉酒標準。 且黃某駕駛的摩托車並未投保, 其本人也沒有摩托車駕駛證。

日前, 羅源縣人民檢察院以黃某涉嫌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

[ 通訊員:陳夏東 王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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