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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電網環節收費 兩部制電價與增量配電制或是重點

4月19日, 發改委網站消息顯示, 其近日發佈《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提出分兩批實施降價措施。

可以比較確定的是, 第一批降價措施主要涉及四項具體措施:全面落實已出臺的電網清費政策;推進區域電網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改革;進一步規範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臨時性降低輸配電價。

值得注意的是, 為了進一步規範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 通知提出:

一要提高兩部制電價的靈活性。 完善兩部制電價制度, 兩部制電力用戶可自願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繳納電費,

也可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繳納電費。 逐步實現符合變壓器容量要求的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選擇執行大工業兩部制電價

二是全面清理規範電網企業在輸配電價之外的收費專案。 重點清理規範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向轉供電用戶在國家規定銷售電價之外收取的各類加價。 產業園區經營的園區內電網, 可自願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制為增量配電網。 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應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租戶收取電費, 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 由所有用戶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

根據通知要求, 提高兩部制電價的靈活性。 完善兩部制電價制度, 兩部制電力用戶可自願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繳納電費, 也可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繳納電費。

此前, 兩部制電價是大工業用電企業實施的電價制度。 近年來, 我國也在不斷完善兩部制電價。 2016年, 發改委發佈了《關於完善兩部制電價使用者基本電價執行方式的通知》, 要求放寬基本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限制、放寬減容(暫停)期限限制等。

這已經取得了積極成效。 張滿英表示, 2016年以來, 因為各種因素, 一些地方的企業出現了停產、半停產的現象, 對按照固定標準徵收容量電價的反映比較多, 發改委研究出臺了完善容量電價執行方式的政策,

規定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申請, 降低容量電價, 這一塊涉及資金150億元。

目前, 已有地方探索擴大兩部制執行範圍, 例如江蘇去年已明確, 315千伏安及以上商業用戶可自願選擇兩部制峰穀分時電價, 或繼續執行原有的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

此次通知也提出, 逐步實現符合變壓器容量要求的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選擇執行大工業兩部制電價。

林伯強表示, 相比於大工業企業來說, 一般工商業企業符合兩部制電價大容量標準的數量相對較少, 效果可能會沒有大工業電價那麼明顯, 但是對符合變壓器容量要求的一般工商業企業來說, 將能夠享受到電價降低的利好。

此外, 通知還提出, 全面清理規範電網企業在輸配電價之外的收費專案。

重點清理規範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向轉供電用戶在國家規定銷售電價之外收取的各類加價。

對此, 林伯強認為, 產業園區等經營者附加在電價中的額外費用名目眾多且零散, 對此條政策儘快落實, 有助於清理各類不合理收費專案。

此外, 通知還明確, 產業園區經營的園區內電網, 可自願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制為增量配電網。

實際上, 目前多地正積極推進增量配電網試點, 這將成為降低終端使用者用電成本的重要舉措。 在業內看來, 上述園區內電網可改制的措施給大量園區通過開展增量配電業務來實現“正規化”提供了一條路徑。

以往, 我國工商業用戶承擔了對居民和農業的交叉補貼。

政策性補貼一定程度上扭曲了電力價格的形成機制, 使電價不能合理反映成本。 從我國一般工商業電價水準來看, 普遍高於農業電價、居民電價和大工業電價。 按張滿英的介紹, 全國平均銷售電價的水準是每千瓦時(每度)0.65元, 其中居民電價0.55元/千瓦時, 農業電價0.48元/千瓦時, 大工業電價0.64元/千瓦時, 一般工商業電價0.80元/千瓦時, 一般工商業電價是這四類裡面最高的。

如今, 出臺工商業電價改革這樣的政策利好對企業的影響不言而喻。 以此前市場化交易對大工業電價起到的降費作用作為參考案例:遼寧營口忠旺鋁業2017年使用電量60億千瓦時, 全部參與了市場化交易, 每千瓦時電價降低8分錢, 加上輸配電價改革降低1.7分錢,企業用電成本一舉降低5.8億元。可以想見,一般工商業電價降低同樣能有效促進“降成本”。

近年來,為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國家已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取消和降低通過電價徵收的基金及附加、完善兩部制電價執行方式、取消中小化肥電價優惠等。這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張滿英表示,2015年以來,緊緊牽住“降成本”這個牛鼻子,多措並舉,綜合施策,累計降低企業用電成本3275億元。

加上輸配電價改革降低1.7分錢,企業用電成本一舉降低5.8億元。可以想見,一般工商業電價降低同樣能有效促進“降成本”。

近年來,為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國家已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取消和降低通過電價徵收的基金及附加、完善兩部制電價執行方式、取消中小化肥電價優惠等。這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張滿英表示,2015年以來,緊緊牽住“降成本”這個牛鼻子,多措並舉,綜合施策,累計降低企業用電成本327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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