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閩侯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起詐騙案, 犯罪嫌疑人楊某、吳某合謀使用“撿錢”、“分錢”的手段騙取被害人錢財。
犯罪嫌疑人吳某、楊某, 貴州人, 30歲左右, 2016年11月份, 因好逸惡勞產生了結夥進行“丟錢撿錢”詐騙他人的想法, 兩人經事先商量、分工合作, 並事先購買了假錢、自行車、眼鏡、帽子等作案工具。 2016年11月3日13時許, 兩人攜帶作案工具, 從福州晉安區騎車到閩侯縣荊溪鎮尋找作案對象, 並在荊溪鎮看見被害人王某, 鎖定對象後, 兩人就決定分工合作。 楊某經過王某身邊時, 假裝不小心, 故意將假錢掉在地上後離開,
此時, 楊某假裝回頭找錢, 揪住王某, 認定是王某和吳某撿到錢並已將錢打入銀行卡帳戶, 以“審查帳戶”的名義, 騙取了被害人王某的銀行卡和密碼, 佯裝打電話給銀行查帳無果。 接著, 楊某又要求帶著吳某找路人作證, 讓王某在原地等待, 謊稱為防止王某逃跑, 要求將王某身上的手機、現金、黃金交給“朋友”吳某作為抵押, 王某竟信以為真。
隨後, 楊某和吳某帶著王某的錢財逃離現場, 後竄至閩侯縣多個銀行網點將被害人王某某2張農業銀行卡內的98000元人民幣取走後逃離現場。 回到福州晉安區後, 兩犯罪嫌疑人將騙得的10萬元現金及財物平分。
目前, 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閩侯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 通訊員:鄭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