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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公離婚當天,他放棄了所有的財產,只提了一個要求,我哭了

我和韓傑是大學同學, 整個大學四年我們一直在一起, 可以說, 我們的感情還是很深刻的。 大學畢業以後, 我就嫁給了韓傑。 但是那時候太年輕了,

我以為我嫁給韓傑就只是嫁給了韓傑。 在現實中, 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 還是兩個家庭之間的事情。

我們結婚以後就是和公婆一起住的。 我也不知道是我的問題, 還是我婆婆的問題。 我和婆婆相處的很不好, 我每天要上班, 因此家裡的事情基本上是婆婆做, 但是每到星期六星期天的時候, 我肯定會早起做飯打掃家裡的。

可是我這樣的行為, 得到的卻是婆婆說我假惺惺的評價。 還有, 我但凡花錢, 婆婆就說我大手大腳。 我和韓傑之間不管發生什麼事情, 婆婆都說是我的錯。 因為婆婆的關係, 我和韓傑時常生氣。

關鍵是, 我和韓傑說這些事情的時候, 韓傑還總覺得他媽沒有錯, 是我在無理取鬧。 我覺得, 再這樣下去的話, 我真的要瘋了, 於是後來我就提出我們搬出去住。 可是韓傑不同意, 說他媽離開我們會孤單的。

婆婆知道了這個事情以後, 也說我矯情, 還說我就是耍橫, 不讓她在這個家裡說話。 因為韓傑和婆婆的原因, 我越來越對婚姻生活感到失望,

我實在受不了之後就提出了離婚。

韓傑挽留過我, 可是我沒有同意。 於是後來我們就簽離婚協議了。 在簽協議的那天, 韓傑和我說, 我們的房子和車子, 以及存款他一分錢也不要, 都留給我。 韓傑還說, 他知道在這段婚姻中我受了委屈。 所以這些價值百萬的財產就當做是對我的補償吧。

在簽協議的最後, 韓傑提出了一個要求。 那就是抱抱我, 在他抱我的時候, 我哭了, 如果沒有婆婆的話, 我們還會走到今天這一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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