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交往的時候, 我家裡人都不同意, 尤其是我媽, 她的反對最為強烈, 不管我們做什麼都沒用, 所以我們只好偷偷跑了,
我們家雖然不是大富大貴, 但爸媽每個月也能賺上萬元, 哥哥嫂子都有自己的工作, 我們家在城中心有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房子, 在城邊緣還有一套三百平米的老房子。 雖然家裡挺富裕的, 但我也從沒想過要靠父母。 而且我爸媽還有點重男輕女, 他們和哥哥特別親, 對我就很平淡了, 我從小就是在奶奶身邊長大的, 一直到了高中, 才和父母一起生活。
所以我們結婚的時候,
也沒指望我爸媽能給我什麼,
可正好那時,
我們家的老房子拆了,
開發商給了五套房子,
我覺得爸媽怎麼也給我一套吧,
沒想到我爸媽只給了我一萬塊錢陪嫁,
還說我自己嫁到這麼個窮人家,
自己的選擇自己受罪去,
他們不管,
那五套房子都是哥哥的。
對於爸媽的做法,
我真的挺心寒的,
但也不能說什麼。
我老公是一名廚師,
可昨天, 我接到了我媽的電話, 她跟我說, 哥哥炒股把五套房子都賠了, 把家裡的錢也敗了個精光, 嫂子現在和他鬧離婚, 我爸又病了, 所以希望我能照顧他們, 來我這邊住, 還說很後悔當初沒給我分房子, 她一邊說, 一邊哭著求我。
畢竟是我爸媽, 不管他們當初怎麼對我的, 我也不能太絕情, 所以我答應她, 每個月給他們老兩口三千塊錢養老費, 但要來我這住讓我照顧他們, 是不行的, 還有我只養父母, 哥哥嫂子的事我不管。 你們說, 我這樣做對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