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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義市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團夥涉黑案件

中國黔西南訊 4月20日下午, 興義市法院宣判了一起涉黑案件。 同時舉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 通報了今年以來興義市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有關情況。

宣判會對姜某、易某、龍某、何某某等14名被告進行宣判, 14人分別因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等罪名被判處4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興義市法院於2017年8月27日對姜某、易某、龍某、何某某等14人進行了一審宣判, 其中該犯罪組織領導人、組織人薑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判處有期徒刑20年, 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0000元, 並處罰金人民幣153000元。

2018年4月20日, 興義市法院受州中級法院委託, 對本案進行二審宣判, 除對王某某部分量刑進行改判外, 維持了一審判決結果。

長期以來, 興義市法院始終保持對黑惡勢力犯罪嚴懲高壓態勢。 根據中央精神, 結合省委、州委指示精神, 興義市對涉黑、涉惡犯罪團夥依法進行了嚴厲打擊, 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拍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無論涉及誰, 都要依法嚴厲打擊, 決不含糊、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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