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醫藥輿情:鴻茅藥酒深陷輿論旋渦 國內仿製藥將迎春天

近日, 醫生吐槽“鴻茅藥酒”被跨省抓捕, 引輿論沸騰, 其背後是部門監管與企業自律的缺失。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見》, 推動我國從製藥大國邁向製藥強國。 《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學術傳承管理暫行辦法》出臺, 監管日漸細化, 輿論期待“神醫”亂象早日根治。 同時, 輿論也呼籲警惕“以查補醫”代替“以藥補醫”導致檢查費用增長給患者造成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醫藥行業輿情熱點解讀】

醫生吐槽“鴻茅藥酒”被跨省抓捕引輿論沸騰

2017年12月19日, 廣州醫生譚秦東發表題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

來自天堂的毒藥》的帖子, 稱“鴻毛藥酒是毒藥”。 3天后, 內蒙古鴻茅國藥有限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 指責多家公眾號對“鴻茅藥酒”惡意抹黑, 給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並嚴重損害了公司商業信譽。

2018年1月10日, 譚秦東被內蒙古涼城縣的數名便衣員警從廣州帶走, 被刑事拘留進而被逮捕。 面對輿論的集中關注, 近日涼川縣公安局發佈通報稱, 譚秦東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4月16日, 中國醫師協會發佈《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關於鴻茅藥酒事件的聲明》, 聲明中表示刑法應謙抑, 同時表示願為譚醫生及其家人提供法律援助。 同日,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就鴻茅藥酒有關事宜向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

要求該局督促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落實主體責任。 同時,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介紹了鴻茅藥酒有關的監管情況, 目前,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有關專家, 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

輿論關注:鴻茅藥酒遭輿論口誅筆伐

輿論質問鴻茅藥酒是酒?保健品?藥品?《人民日報》表示鴻茅藥酒作為一種非處方中成藥, 既不是一無是處的“毒藥”, 也不是包治百病的保健品。 雖然其說明書上明確標注了主治功能、禁忌事項等, 但一般消費者對此並不熟悉, 如果通過廣告宣傳不斷弱化藥品屬性、強化保健功能, 就會模糊藥品與保健品的邊界,

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媒體梳理鴻茅藥酒曾多次違法。 《健康時報》揭鴻茅藥酒10年違法之路, 據不完全統計的結果顯示, 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 違法次數達2630次, 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事件中的跨省抓捕引發了最大爭議。 《中國青年報》認為跨省抓捕, 權力行使要經得起推敲。 各界對譚秦東的發帖是刑事犯罪還是民事侵權存在分歧。 據澎湃新聞報導, 譚秦東一案在法律界存在不同聲音, 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中心主任湯光仁認為, 文章標題中的“毒藥”一詞是虛構事實還是文藝表述或專業提醒, 應仔細甄別;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維維分析,

譚秦東的行為有可能構成普通的民事侵權, 而非刑事犯罪。 有觀點認為不可將民事糾紛刑事化。 光明網評指出, 對於可能存在的“民事糾紛刑事化”問題, 更要重視, 畢竟, “民事糾紛刑事化”的另一面就是不嚴格按照法律辦事, 這也跟權力謙抑的原則相悖, 也會傷害法治本身。 對此傾向, 必須嚴防, 而不可容其蔓延和抬頭。

不少媒體認為監管部門存在失職行為。 證券時報網表示鴻茅藥酒裡隱藏著監管部門的醉態, 這種醉態需要用問責和懲處來清醒, 唯有監管清醒了, 才能發揮權力監管作用, 起到監管和規範的效果, 唯有地方保護心理被遏制了, 鴻茅藥酒十年違規的行為才可能被終止。

線民普遍對鴻茅藥酒的療效和跨省抓捕問題不滿。

有網友質疑警權濫用。 也有網友表示廣告播出平臺和產品代言人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還有部分網友表示, 像鴻茅藥酒這類誇大療效的虛假宣傳的藥品有很多, 監管嚴重缺失。 此外, 網友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表示不解, 同時質疑“鴻茅藥酒”的安全性。

輿情點評:部門監管與企業自律缺失

“鴻茅藥酒”負面輿情迅速引爆輿論場, 從傳播範圍來看, 《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青年報》《北京青年報》《新京報》、人民網、新華網、澎湃新聞等傳統媒體連續發文。 在自媒體中, 該事件同樣引起廣泛討論, 傳播範圍較廣。 從輿論傾向性方面來看, 媒體和公眾關注焦點較為一致。 從傳播內容來看, 主要集中在“反彈性的揭底”與質問監管缺失。 從莎普愛思到鴻茅藥酒,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力量再次彰顯。

違法藥品廣告虛假宣傳多次挑戰法律底線,是監管嚴重缺失,也是行業、企業的自律意識的嚴重缺失。企業在追逐利益時,不應以損害消費者權益為代價。企業應承擔其社會責任,追求其社會價值,這樣才會有持續、穩健、健康的發展。

利好政策引導國內仿製藥將迎春天

目前,我國仿製藥品種豐富,在近17萬個藥品批文中95%以上都是仿製藥,但由於各種原因,仿製藥行業大而不強。自2016年2月國務院發佈《關於開展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後,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促進仿製藥研發、提升仿製藥品質療效、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切實推動我國從製藥大國邁向製藥強國。

輿論觀點:《意見》促進仿製藥研發切實解決民生痛點

媒體高度肯定《意見》的出臺意義,並提出宣傳建議。《人民日報》表示,此次《意見》著力於仿製藥的供給擴大和使用保障,可謂切中民生痛點。《光明日報》表示要做好宣傳引導,讓全社會認識到,通過了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其品質療效以及安全性和原研藥一樣,患者可以放心使用。

業內人士表示,《意見》提出的實施專利品質提升工程,培育更多的藥品核心智慧財產權、原始智慧財產權、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就是為了保護藥品創新。

輿情點評:積極釋放利好紅利公眾用藥得以保障

《意見》鼓勵新藥創制和鼓勵仿製藥研發並重,或將改善國內藥企重銷售輕研發的現狀。《意見》指出提升仿製藥品質療效、要提高藥用原輔料和包裝材料品質、工藝製造水準以及更加嚴格審評審批,也意味著仿製藥生產企業將面臨優勝劣汰。同時,《意見》明確將完善支持政策,也保障了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穩妥推進。

日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阿莫西林膠囊等7個品種規格通過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公告》(第三批)。公告顯示,阿莫西林膠囊、阿奇黴素片等7個品種規格符合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要求。輿論認為在利好政策引導下,今後將會有大批仿製藥通過一致性評價,高品質仿製藥緊缺問題將得以緩解,公眾用藥得以保障。

《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學術傳承管理暫行辦法》出臺監管日漸完善

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學術傳承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與第十三條明確指出任何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不得利用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榮譽稱號進行不當炒作或進行不當商業牟利。獲得榮譽稱號的本人不得以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的名義開展牟利性的商業活動,因不當行為在行業內或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並經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進行誡勉警示、責令整改後仍不改正的,報請批准後,撤銷其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榮譽稱號,並收回獎章、榮譽證書,停止享受有關待遇。

輿論關注:輿論聚焦政策解讀《暫行辦法》利於維護權威性

《中國中醫藥報》、《健康報》、人民網等媒體從《暫行辦法》的制定初衷、國醫大師和全國名中醫自主開展學術傳承活動的基本準則與具體要求、《暫行辦法》提出支持舉措與約束性要求等方面對其進行詳細解讀。《中國中醫藥報》表示《暫行辦法》是支援約束並舉,有利於維護國醫大師和全國名中醫稱號的權威性。

網友表示,中醫是國之瑰寶,應當好好保護發揚,保護醫藥界的權威很重要。也有線民認為,國醫大師、專家的名稱不可以作為發財致富的工具和頭銜,應嚴加規範。

輿情點評:監管日漸細化輿論期待“神醫”亂象早日根治

2017年,中央電視臺、《北京青年報》等媒體以及網友曝出了“四大神醫”,曾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近年來,在電視節目或者廣播節目中,假借“大師”“專家”名義的虛假醫療廣告屢見不鮮。“神醫”亂象使專家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遭受質疑。同時,輿論也在拷問監管部門和媒體的責任。

各監管部門就此亂象相繼印發規範醫療養生節目與醫藥廣告的相關檔。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藥廣告播出管理的通知》。2018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關於加大食藥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的通知》,將重點關注“神醫專家”等廣告代言人的違法行為。到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學術傳承管理暫行辦法》,一系列的舉措,也意味著醫藥廣告監管日漸細化。同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成立,藥品廣告的審查和監管職能得以整合,也將切實提高監管效能。輿論期待,國醫大師、全國名醫與知名專家不再被過度消費,“神醫”亂象可早日根治。

“以查補醫”代替“以藥補醫”?警惕檢查費用增加

醫院看病掛號排隊花1小時,做各項檢查花1個小時,最後在就診室和醫生溝通的時間不到3分鐘……有人將這種現象總結為群眾就醫“113現象”。據媒體報導,近日,部分患者反映看病過程中一些檢查項目有所增加,懷疑醫院存在過度檢查,也有部分患者反映在反復求醫的過程中存在重複檢查。醫生回應檢查多個項目是為了避免誤診和漏診,但不排除個別醫院為了自己的收入和醫院的創收,醫生被鼓勵多開檢查單、多手術的現象。醫患矛盾再次引起輿論熱議。

輿論觀點:警惕檢查費用升上來

一些醫院管理者坦言,取消藥品加成後不少醫院都存在資金缺口,醫療服務費用的提高彌補不了藥品收入的減少。《經濟參考報》表示,需警惕藥品價格降下去,檢查費用升上來。

部分線民對消除“以查補醫”現象持消極態度。線民認為,大部分醫院存在過度檢查的現象,也有網友擔心目前“以藥補醫”全面取消了,還有“以查補醫”,之後可能還有“以械補醫”。

輿情點評:醫患溝通待改善同時進一步深化醫療改革

從群眾就醫“113”現象到“以查補醫”現象,醫患溝通效果不佳、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均、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不互認等問題凸顯。

由於優質醫療資源緊張,加之患者醫學健康知識不足,在臨床實踐中很多醫生和病人的溝通效果確實並不是很理想。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發佈的臨床醫生與患者溝通能力評估報告顯示,國內醫生和患者對彼此的信任度與溝通意願較高,但仍有近兩成醫生表示對與患者溝通信心不足。專家指出由於醫患之間的資訊不對等,易產生誤解進而引起醫患矛盾。醫患矛盾表面上發生在醫院,其本質還是醫療體制不夠完善,優質資源配置不均,沒有形成基層首診分層診療的就醫秩序。加之,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不互認,患者需多次重複檢查,給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輿論呼籲,首先,政府、醫院、藥企多方加大日常健康知識科學普及,增強患者對必需檢查的理解,通過良好的溝通,達成醫患共識。其次,進一步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能力,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從而改善三甲醫院人滿為患,社區基層醫院乏人問津的現象。第三,儘快實現有效期內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減少患者重複性檢查。最後,需警惕“以查補醫”代替“以藥補醫”。同時,不斷完善醫療機構補償機制,使公立醫院得以健康運營,進而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醫療服務。

從莎普愛思到鴻茅藥酒,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力量再次彰顯。

違法藥品廣告虛假宣傳多次挑戰法律底線,是監管嚴重缺失,也是行業、企業的自律意識的嚴重缺失。企業在追逐利益時,不應以損害消費者權益為代價。企業應承擔其社會責任,追求其社會價值,這樣才會有持續、穩健、健康的發展。

利好政策引導國內仿製藥將迎春天

目前,我國仿製藥品種豐富,在近17萬個藥品批文中95%以上都是仿製藥,但由於各種原因,仿製藥行業大而不強。自2016年2月國務院發佈《關於開展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後,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促進仿製藥研發、提升仿製藥品質療效、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切實推動我國從製藥大國邁向製藥強國。

輿論觀點:《意見》促進仿製藥研發切實解決民生痛點

媒體高度肯定《意見》的出臺意義,並提出宣傳建議。《人民日報》表示,此次《意見》著力於仿製藥的供給擴大和使用保障,可謂切中民生痛點。《光明日報》表示要做好宣傳引導,讓全社會認識到,通過了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其品質療效以及安全性和原研藥一樣,患者可以放心使用。

業內人士表示,《意見》提出的實施專利品質提升工程,培育更多的藥品核心智慧財產權、原始智慧財產權、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就是為了保護藥品創新。

輿情點評:積極釋放利好紅利公眾用藥得以保障

《意見》鼓勵新藥創制和鼓勵仿製藥研發並重,或將改善國內藥企重銷售輕研發的現狀。《意見》指出提升仿製藥品質療效、要提高藥用原輔料和包裝材料品質、工藝製造水準以及更加嚴格審評審批,也意味著仿製藥生產企業將面臨優勝劣汰。同時,《意見》明確將完善支持政策,也保障了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穩妥推進。

日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阿莫西林膠囊等7個品種規格通過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公告》(第三批)。公告顯示,阿莫西林膠囊、阿奇黴素片等7個品種規格符合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要求。輿論認為在利好政策引導下,今後將會有大批仿製藥通過一致性評價,高品質仿製藥緊缺問題將得以緩解,公眾用藥得以保障。

《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學術傳承管理暫行辦法》出臺監管日漸完善

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學術傳承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與第十三條明確指出任何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不得利用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榮譽稱號進行不當炒作或進行不當商業牟利。獲得榮譽稱號的本人不得以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的名義開展牟利性的商業活動,因不當行為在行業內或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並經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進行誡勉警示、責令整改後仍不改正的,報請批准後,撤銷其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榮譽稱號,並收回獎章、榮譽證書,停止享受有關待遇。

輿論關注:輿論聚焦政策解讀《暫行辦法》利於維護權威性

《中國中醫藥報》、《健康報》、人民網等媒體從《暫行辦法》的制定初衷、國醫大師和全國名中醫自主開展學術傳承活動的基本準則與具體要求、《暫行辦法》提出支持舉措與約束性要求等方面對其進行詳細解讀。《中國中醫藥報》表示《暫行辦法》是支援約束並舉,有利於維護國醫大師和全國名中醫稱號的權威性。

網友表示,中醫是國之瑰寶,應當好好保護發揚,保護醫藥界的權威很重要。也有線民認為,國醫大師、專家的名稱不可以作為發財致富的工具和頭銜,應嚴加規範。

輿情點評:監管日漸細化輿論期待“神醫”亂象早日根治

2017年,中央電視臺、《北京青年報》等媒體以及網友曝出了“四大神醫”,曾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近年來,在電視節目或者廣播節目中,假借“大師”“專家”名義的虛假醫療廣告屢見不鮮。“神醫”亂象使專家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遭受質疑。同時,輿論也在拷問監管部門和媒體的責任。

各監管部門就此亂象相繼印發規範醫療養生節目與醫藥廣告的相關檔。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藥廣告播出管理的通知》。2018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關於加大食藥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的通知》,將重點關注“神醫專家”等廣告代言人的違法行為。到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學術傳承管理暫行辦法》,一系列的舉措,也意味著醫藥廣告監管日漸細化。同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成立,藥品廣告的審查和監管職能得以整合,也將切實提高監管效能。輿論期待,國醫大師、全國名醫與知名專家不再被過度消費,“神醫”亂象可早日根治。

“以查補醫”代替“以藥補醫”?警惕檢查費用增加

醫院看病掛號排隊花1小時,做各項檢查花1個小時,最後在就診室和醫生溝通的時間不到3分鐘……有人將這種現象總結為群眾就醫“113現象”。據媒體報導,近日,部分患者反映看病過程中一些檢查項目有所增加,懷疑醫院存在過度檢查,也有部分患者反映在反復求醫的過程中存在重複檢查。醫生回應檢查多個項目是為了避免誤診和漏診,但不排除個別醫院為了自己的收入和醫院的創收,醫生被鼓勵多開檢查單、多手術的現象。醫患矛盾再次引起輿論熱議。

輿論觀點:警惕檢查費用升上來

一些醫院管理者坦言,取消藥品加成後不少醫院都存在資金缺口,醫療服務費用的提高彌補不了藥品收入的減少。《經濟參考報》表示,需警惕藥品價格降下去,檢查費用升上來。

部分線民對消除“以查補醫”現象持消極態度。線民認為,大部分醫院存在過度檢查的現象,也有網友擔心目前“以藥補醫”全面取消了,還有“以查補醫”,之後可能還有“以械補醫”。

輿情點評:醫患溝通待改善同時進一步深化醫療改革

從群眾就醫“113”現象到“以查補醫”現象,醫患溝通效果不佳、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均、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不互認等問題凸顯。

由於優質醫療資源緊張,加之患者醫學健康知識不足,在臨床實踐中很多醫生和病人的溝通效果確實並不是很理想。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發佈的臨床醫生與患者溝通能力評估報告顯示,國內醫生和患者對彼此的信任度與溝通意願較高,但仍有近兩成醫生表示對與患者溝通信心不足。專家指出由於醫患之間的資訊不對等,易產生誤解進而引起醫患矛盾。醫患矛盾表面上發生在醫院,其本質還是醫療體制不夠完善,優質資源配置不均,沒有形成基層首診分層診療的就醫秩序。加之,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不互認,患者需多次重複檢查,給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輿論呼籲,首先,政府、醫院、藥企多方加大日常健康知識科學普及,增強患者對必需檢查的理解,通過良好的溝通,達成醫患共識。其次,進一步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能力,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從而改善三甲醫院人滿為患,社區基層醫院乏人問津的現象。第三,儘快實現有效期內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減少患者重複性檢查。最後,需警惕“以查補醫”代替“以藥補醫”。同時,不斷完善醫療機構補償機制,使公立醫院得以健康運營,進而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醫療服務。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