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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們 看緊你的房

不知道什麼時候, “三八”婦女節變成了“女神節”、“女王節”。 粉好!可見婦女地位大有提升。 掌握家庭財政大權的“女王”們有這樣一句語錄——你的錢是我的, 我的、還是我的!

但是, 話雖如此, 事實上真的這樣嗎?

一旦進入婚姻, 就有“夫妻共有財產”之說。 比如, 就房子這一項, 有些時候, 一拍兩散的時候, 搞不好, 他的房子不歸你, 你的房子卻要分他一半!

女王們, 看緊你的房子

肥妹今天要來答疑的是, 什麼房子不歸你?

什麼房子, 歸你的, 你卻得分他一半!

女王們, 醒醒啦!

問:肥妹, 請問我在婚內繼承我老爸的房子, 假如離婚用不用分給我丈夫一半?

肥妹:這就是典型的“我的房子要分你一半”的類型了。 答案是, 假如你的父親, 並沒有特別寫明遺囑說房子只給你, 在法律上, 就視同為你父親對你們夫妻二人的無償贈與, 假如離婚, 你必須分給你丈夫一半。

婚內取得的財務, 大多數情況下, 都是共同所有

問:類似這種, 我的房子要分給你一半的, 還有哪些?

肥妹:比如你婚內獨資買的房子, 而且只署一個人名字的, 看起來是只歸你一人呀, 但是對不起, 這也視同為夫妻共有財產, 除非你能夠證明, 所有資金只來源於你一個人。

同理,

再舉一個極端例子, 假如你走大運, 中了大獎獎了一套房, 這套房也不歸你一人所有, 算夫妻共同財產。

問:那麼, 如果是我婚前就買的房子, 是不是就只是我自己的?

肥妹:這就涉及婚前婚後財產的認定了。 一般來說, 婚前買的、且署一方名字的, 認定為該方的婚前財產, 另一方只能分割婚內共同還貸、還貸部分升值的金額, 但是沒有房子產權的處理權。

婚前的房子, 有沒有你的名字, 是比較關鍵的法律問題

問:所以, 妹子們, 一定要求老公把你的名字署上, 是這樣嗎?

肥妹:是的, 一般來說, 婚前購房, 假如房產證上有署上雙方名字的, 則可認定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不過, 也不是兩個人可各得50%, 假如一方貢獻率高, 可能會分得更多。 話說回來, 有一個名字, 好歹有話事權嘛, 不是嗎?

【肥妹是誰】

肥妹就是羊城派買樓幫的採訪團隊啦!我們也是《羊城晚報》樓市家居週刊的老記們哦, 年紀不大資歷深, 個個都是浸淫樓市超過十年的老槍, 樓市家居的疑難雜症, 儘管問肥妹!

來源|羊城派

責編|梁棟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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