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財產被轉移可以追回嗎:如果有證據證明有惡意轉移就能追回!【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七條: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 應當理解為:(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 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 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 取得一致意見。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間辦理離婚時, 在財產分割這一環, 經常會因為一方進行財產專業而使得另一方的權益受損!那麼, 婚後財產被轉移可以追回嗎?對此, 大律師網小編專門整理了相關的法律內容, 供大家參考瞭解!
婚後財產被轉移可以追回嗎?
如果有證據證明夫妻另一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惡意轉移的行為的話, 就算被轉移出去了, 也還是能夠追回!
【法律依據】
一、《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七條: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 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 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 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 取得一致意見。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二、第四十七條:離婚時, 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 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 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 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 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從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瞭解到, 任何惡意的轉移婚後財產的行為都是需要收到法律的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