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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澆築過程中 試塊留置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

1、人員要求:施工單位專案部應配備取、送樣員, 監理單位專案監理部應配備見證員, 並應持證上崗, 到崗履職。

2、施工試塊留樣:施工現場留置混凝土試塊應建立留置台帳。 台帳內容應符合《關於施工現場建立混凝土試塊標準養護室的通知》有關要求。

製作試件的混凝土應在澆築地點隨機抽取, 抽樣批次和標準養護試件留置數量應符合有關施工品質驗收規範的要求。 混凝土抽樣應按連續澆築方量分批進行, 嚴禁一次抽樣製作多批次試塊。

用作強度評定的標準養護試塊, 應優先採用邊長150mm的立方體標準試件。

3、施工現場見證取樣:混凝土取樣和試塊製作應由施工單位取樣員完成, 監理單位見證員應對全過程進行旁站見證並及時記錄。

監理單位專案監理部應建立見證取樣台帳。 見證台帳、見證記錄和監理日誌應對應。 監理單位對抽樣和試件製作應分別留存現場照片, 取樣員和見證員與材料或試件合影留存, 照片應顯示日期和時間。

4、施工留樣試塊標識和養護:試塊標識和標準養護應符合《關於施工現場建立混凝土試塊標準養護室的通知》有關要求。 同條件養護(拆模)試塊應與其所代表的混凝土構件放置一起養護, 並採取可靠措施(如加鎖具的鐵質籠)防止試塊被移動和丟失。

5、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按連續生產方量分批次留取出場檢驗試塊。

試塊應按年度依自然數連續編號, 每個編號只能對應一組試塊(不論7d還是28d, 一律編入一個編號序列, 不得分開編號或重複編號)。 用於試配的試塊應與生產留置試塊分開編號, 試配試塊編號前應標注“S”字樣。

6、試塊抗壓試驗應完整輸入試塊編號、試驗日期等資訊, 列印檢測資料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應與試驗記錄和試驗報告對應存檔。 試驗資料和試驗報告應及時上傳到預拌混凝土動態監管平臺。

7、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嚴禁代為施工項目製作、養護混凝土試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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