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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情竇初開的年紀,我暗戀那個男人整整六年

文:佚名

隨著年齡的增長, 人越來越願意回憶過去, 特別是那些青澀的成長的歲月。 一年年品味咀嚼下來, 有一些東西越來越顯明地保留了下來, 還有一些東西被人漸漸地遺忘了。 忘卻的那一部分一定是不美的, 至少不符合人的心性, 人的意識所力避之的;而留下來的, 應該是過濾之後的美好的記憶。 人是趨利避害的。 這是人性閃光的部分。

那些痛, 那些彎, 那些成長的磕磕絆絆, 就象深埋于地下的寶石, 經多年的沉酵, 到今天散發著晶瑩剔透的光茫, 以一種讓人眩目的美麗, 使你一次次想要回去。 然而歲月到底是一種無可逆轉的無情的法則, 誰也無法逃開她的追索。 就這樣一天天地蒼老了。

日子並不象回憶的那麼美。 美的只是此時的心景, 彼時的容顏, 青春無痕, 素面朝天。

最近, 我哥哥的高中同學二十五年聚會。

我哥哥作為聯絡人卻住了院,

雖不是什麼大病, 然而需要靜養幾日。 這一擔子的接待與發放紀念品之類的任務, 就落在了我家老公同志的身上。

本來說好一起去玩的, 也只能我單身一人帶孩子出遊了。

紀念品是一人一件瓷盤, 瓷盤上是我哥哥的高中畢業照, 那上面有我年少時暗戀的人。

照片上的他是那麼瘦, 黑, 象一顆焉豆芽, 只有眼睛是專注而明亮的, 一直微笑著。

遊玩回來, 聚會結束。

我問老公, 可曾見到J。

他說不認得是哪一個。

我說是北京來的。

他說, 北京來的到有一個, 看著挺老的。 不記得什麼樣了。 假如我知道哪一個是他, 我要和他決鬥一場。

我知道他是玩笑話。

多少年的塵事了, 封在心底, 到底還是起了塵埃。

十四歲的時候我遇到他, 他跟著哥哥來家裡玩。

他那麼博學, 那麼和善可親, 眼睛裡帶著笑, 爽朗而幽默。 一個從來沒有出過遠門, 剛剛升入初中, 沒有讀過什麼書, 連縣城一年裡也去不了一次的鄉下丫頭, 走得最遠的路不過方園五裡。 初遇便驚為天人。

他的膚色的黑是我喜歡的。 老農民都喜歡黑,

認為黑是自然色, 白是搭顏色。 黑是健康。 黑是美麗。 這是我年少時的審美標準。 對黑情有獨鍾。

他的笑容是我喜歡的, 溫暖, 純淨, 就象置身於溫暖的冬日陽光裡, 我對於溫暖有著自己不同的感受, 因缺乏而更加渴望。

他長了細弱的小鬍子, 象魯迅先生一樣剛毅的唇(因為鬍子太銳利了, 所以我心中的魯迅先生便是這樣的抿而剛毅的唇), 我想這也許只是我的臆想, 事實上, 他長得並沒有那樣瘦而單薄。 二十幾年前, 我還是一個不諳世事的小女孩, 看什麼都是想當然。

三毛的書初傳至小縣城時, 他送了一本書給我, 還寫了一句英文: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doy(只工作不玩耍, 聰明傑克也變傻)(前幾天我在牛牛的博客上看到這句話, 心裡激動了老半天,

多麼久遠的記憶, 一下子推開重重厚重的歲月的手, 陳鋪在我面前!)

年少時, 三毛便成了我追逐的夢想。

三毛去世的那一年, 我二哥從報紙上剪了那一篇悼文寄給我。 他知我愛三毛, 卻不知我愛三毛的緣由。 然而, 那時, 我對三毛的愛已經差不多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一點點淡化了。 三毛是一個異數, 而我是一個凡胎。

就象我對於J的愛。 那只是一種癡迷罷了。 我以為我可以那樣喜愛他一輩子。 一輩子都不會改變我對愛情的看法。 執著而熱烈地愛一個人, 這是每一個人年青時的夢。 我甚至想過我會出家, 青燈古刹了此一生。 我甚至想過我會不顧一切去找他, 纏著他, 粘著他, 直到他答應等我長大。

我知道我還不夠大, 我還不夠與他一起面對歲月的艱辛(我一直以為生活是艱辛的, 可能這與我生活的環境有關,生活在底層,而情感豐富,過於敏感)。他不會等我長大。

他一直當我是他的小妹妹。因為我是我哥哥的妹妹,而他是我哥哥最好的兄弟。

每年過年過節,他都會寄賀卡給我。我們一直通信,直到他大學畢業。

我不敢說我愛他,怕把他嚇走。我也沒有勇氣說出我愛他,因為我是這樣自卑與渺小。他上大學時,我還沒有初中畢業。他大學畢業時,我還在上高中。他暗愛著別人時,我暗戀著他。他戀愛時,我也在戀愛。他結婚時,我正失戀。

我去他工作的地方找過他,我找了整整一個上午,大街小巷都找遍了,可是我羞於問人,只是盲目地騎著車子在他工作的城市裡亂走亂竄,汗流浹背,當然不會找到他。也許,我也並不是存心非要找到他,我只是想給自己一個結束的形式,那個夏天便是這樣記憶深刻地留在了我的心底。象一張底片,浸泡了太久,卻一直沒有洗出來。

我哥哥結婚時,他來了家裡。等我回家的時候,他已經要走了。因為趕車,他走得很急。好象也是一個夏天,正晌晴的天,滴了幾滴小雨,他剛剛出門,我就慌著去送傘給他,走出大門,天晴了(恨得人牙癢,天公不作美),他已經坐車走了。看不到我的惆悵與失落。

從此南北東西,東西南北,天涯海角,再無緣相見。

我還在自己的軌道上走著。

從初中到高中,我暗戀他六年。

說起來是一件可笑的事。可是那六年,於我度日如年。成長的孤獨與寂寞我一個人咀嚼。

我以為我再沒有能力去愛人了。

再也找不到自己喜歡的人了。

年少的歲月顯得比別人漫長。我總是盼望著快點長大。快點長大。

直到有一天我學會了用回憶去滋養自己的生命,才明白那一段歲月是多麼可貴。

它教會我珍惜、理解、忍耐、感恩。生命中最美好的歲月,我是用暗戀一個人來完成我自己對自己的塑造的。

每個人的生命都有自己的軌跡,你選擇了它,你便會身不由己一直走下去。我很高興,我遇到了他。二十幾年,他依然象當初一樣,照亮著我的生命,使我學會獨自面對自己。

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就象兩個沒有交集的圓,永遠走不到相交的點。可是我仍然心存感激。想起來,心裡滿滿的。

張愛玲有一篇文章《愛》: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

也許這就是緣份。

有人說: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種幸福!

在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種無奈!

在對的時間遇上錯的人,是一種悲傷!

在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聲歎息!

就這樣完了。

只恨我生得太晚,而他生得太早。

如今物是人非事事休。生命中只留下了片片記憶的雪花,出口就會融化。

想起那些年少的歲月,只有淡定,微笑。沒有遺憾,沒有悔過,沒有故事,甚至沒有細節。

我青春的歲月一去不返。

可能這與我生活的環境有關,生活在底層,而情感豐富,過於敏感)。他不會等我長大。

他一直當我是他的小妹妹。因為我是我哥哥的妹妹,而他是我哥哥最好的兄弟。

每年過年過節,他都會寄賀卡給我。我們一直通信,直到他大學畢業。

我不敢說我愛他,怕把他嚇走。我也沒有勇氣說出我愛他,因為我是這樣自卑與渺小。他上大學時,我還沒有初中畢業。他大學畢業時,我還在上高中。他暗愛著別人時,我暗戀著他。他戀愛時,我也在戀愛。他結婚時,我正失戀。

我去他工作的地方找過他,我找了整整一個上午,大街小巷都找遍了,可是我羞於問人,只是盲目地騎著車子在他工作的城市裡亂走亂竄,汗流浹背,當然不會找到他。也許,我也並不是存心非要找到他,我只是想給自己一個結束的形式,那個夏天便是這樣記憶深刻地留在了我的心底。象一張底片,浸泡了太久,卻一直沒有洗出來。

我哥哥結婚時,他來了家裡。等我回家的時候,他已經要走了。因為趕車,他走得很急。好象也是一個夏天,正晌晴的天,滴了幾滴小雨,他剛剛出門,我就慌著去送傘給他,走出大門,天晴了(恨得人牙癢,天公不作美),他已經坐車走了。看不到我的惆悵與失落。

從此南北東西,東西南北,天涯海角,再無緣相見。

我還在自己的軌道上走著。

從初中到高中,我暗戀他六年。

說起來是一件可笑的事。可是那六年,於我度日如年。成長的孤獨與寂寞我一個人咀嚼。

我以為我再沒有能力去愛人了。

再也找不到自己喜歡的人了。

年少的歲月顯得比別人漫長。我總是盼望著快點長大。快點長大。

直到有一天我學會了用回憶去滋養自己的生命,才明白那一段歲月是多麼可貴。

它教會我珍惜、理解、忍耐、感恩。生命中最美好的歲月,我是用暗戀一個人來完成我自己對自己的塑造的。

每個人的生命都有自己的軌跡,你選擇了它,你便會身不由己一直走下去。我很高興,我遇到了他。二十幾年,他依然象當初一樣,照亮著我的生命,使我學會獨自面對自己。

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就象兩個沒有交集的圓,永遠走不到相交的點。可是我仍然心存感激。想起來,心裡滿滿的。

張愛玲有一篇文章《愛》: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

也許這就是緣份。

有人說: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種幸福!

在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種無奈!

在對的時間遇上錯的人,是一種悲傷!

在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聲歎息!

就這樣完了。

只恨我生得太晚,而他生得太早。

如今物是人非事事休。生命中只留下了片片記憶的雪花,出口就會融化。

想起那些年少的歲月,只有淡定,微笑。沒有遺憾,沒有悔過,沒有故事,甚至沒有細節。

我青春的歲月一去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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