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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這些,別說你是搞工程的

1、安全帽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設置要求:

1、施工單位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 作業人員應按規定佩戴和使用。 (建設部建質【2003】82號第四條)

2、施工前, 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交底, 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 未經落實時不得施工。 (JGJ80-1991第2.0.2條)

2、安全網

在建工程外腳手架架體外側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單雙排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沿架體週邊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密目式安全網宜設置在腳手架外立杆的內側, 並應與架體綁紮牢固。 (JGJ130-2011第6.0.12條)

設置要求:

1、安全網的品質應符合。 (GB5725-2009第5.2條的要求)

2、密目安全網檢驗分為出廠核對總和型式試驗。

①出廠檢驗 生產企業應對生產的安全網逐批次進行出廠檢驗並提供出廠檢驗報告。

②型式檢驗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GB5725-2009第7條)

3、安全帶

高處作業人員應按規定系掛安全帶, 安全帶的品質應符合“安全帶”(GB6095-2009)要求。

設置要求:

1、施工單位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建質【2003】83號第4條)

2、安全帶的品質應符合(GB6095-2009)第5條要求。

4、臨邊防護

作業面邊沿應設置連續的臨邊防護設施,防護設施應工具化、定型化。

設置要求:

1、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JGJ80-1991第3.1.1條)

2、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建質【2003】82號第六條)

3、欄杆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杆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杆在上欄杆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JGJ80-1991第3.1.3條)

欄杆的規格及連接固定方式應滿足使用要求,承受正面1000N衝擊力而不發生破壞

設置要求:

為使防護設施具有足夠的抗衝擊破壞力而不發生破壞,宜使用鋼管¢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也可採用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做防護欄杆杆件時,應選擇強度相當的規格,以電焊固定。(JGJ80-1991)3.1.2條

設置要求:

1、基坑周邊臨邊必須設置防護欄杆。(JGJ80-19913.1.1條)

2、當基坑四周固定時,可採用鋼管並打入地面50~70m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500mm。(JGJ80-19913.1.3條)

5、洞口防護

(1)在建工程的孔、洞應採取防護措施;

(2)防護設施措施應設置嚴密並符合要求;

(3)防護設施應採取定型化、工具式。

設置要求:

1、進行洞口作業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設置防護設施。(JGJ80-1991第3.2.1條)

2、洞口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設防護欄杆、加蓋板、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進行防護。(JGJ80-1991第3.2.2條)

3、洞口防護欄杆的杆件及其搭設應符合(JGJ80-1991)3.1.2、3.1.3的規定。(JGJ80-1990第3.2.3條)

4、欄杆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杆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杆在上欄杆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JGJ80-1991第3.1.3條)

設置要求:

1、牆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於15cm,也可採用防護欄杆,下設擋腳板(笆)。(JGJ80-1991第3.2.2條)

2、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杆或固定格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並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JGJ80-1991第3.2.1條)

3、施工單位對電梯井門應按定型化、工具化要求設計製作,其高度應在1.5m至1.8m範圍內。(建質【2003】82號第十五條)

電梯井內每隔二層且不大於10m設置安全平網防護。

設置要求:

1、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杆或固定格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並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或其他水準防護,並不得留有雜物。(JGJ80-1991第3.2.1條)

2、洞口的防護設施應定型化、工具化、嚴密性,不能隨意找材料蓋在預留洞口上,防止發生墜落事故。

6、通道口防護

(1) 通道口防護應嚴密、牢固;

(2)防護棚兩側應採取封閉措施;

(3) 防護棚寬度應大於通道口;

(4) 防護棚長度應符合要求。

設置要求:

1、防護棚兩側應有效防護,寬度必須大於通道口寬度,長度必須符合墜落半徑要求。(JGJ80-91)第5.2.1條,(GB/T3608-2008附錄A.1)

2、防護棚的材質應堅硬、鋪設材料應有防貫穿能力。(JGJ80-91第5.2.5條)

3、 建築高度超過24m時,防護棚應設置雙層防護,且具有防貫穿能力。

設置要求:

1、防護棚兩側應有效防護,寬度必須大於通道口寬度,長度必須符合墜落半徑要求。(JGJ80-91)第5.2.1條,(GB/T3608-2008附錄A.1)

2、建築物高度超過24m,防護棚頂應採用雙層防護設置。(JGJ80-91第5.2.4條)

3、防護棚的材質應堅硬、鋪設材料應有防貫穿能力。(JGJ80-91第5.2.5條)

設置要求:

1、施工單位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建質【2003】83號第4條)

2、安全帶的品質應符合(GB6095-2009)第5條要求。

4、臨邊防護

作業面邊沿應設置連續的臨邊防護設施,防護設施應工具化、定型化。

設置要求:

1、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JGJ80-1991第3.1.1條)

2、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建質【2003】82號第六條)

3、欄杆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杆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杆在上欄杆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JGJ80-1991第3.1.3條)

欄杆的規格及連接固定方式應滿足使用要求,承受正面1000N衝擊力而不發生破壞

設置要求:

為使防護設施具有足夠的抗衝擊破壞力而不發生破壞,宜使用鋼管¢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也可採用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做防護欄杆杆件時,應選擇強度相當的規格,以電焊固定。(JGJ80-1991)3.1.2條

設置要求:

1、基坑周邊臨邊必須設置防護欄杆。(JGJ80-19913.1.1條)

2、當基坑四周固定時,可採用鋼管並打入地面50~70m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500mm。(JGJ80-19913.1.3條)

5、洞口防護

(1)在建工程的孔、洞應採取防護措施;

(2)防護設施措施應設置嚴密並符合要求;

(3)防護設施應採取定型化、工具式。

設置要求:

1、進行洞口作業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設置防護設施。(JGJ80-1991第3.2.1條)

2、洞口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設防護欄杆、加蓋板、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進行防護。(JGJ80-1991第3.2.2條)

3、洞口防護欄杆的杆件及其搭設應符合(JGJ80-1991)3.1.2、3.1.3的規定。(JGJ80-1990第3.2.3條)

4、欄杆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杆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杆在上欄杆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JGJ80-1991第3.1.3條)

設置要求:

1、牆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於15cm,也可採用防護欄杆,下設擋腳板(笆)。(JGJ80-1991第3.2.2條)

2、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杆或固定格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並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JGJ80-1991第3.2.1條)

3、施工單位對電梯井門應按定型化、工具化要求設計製作,其高度應在1.5m至1.8m範圍內。(建質【2003】82號第十五條)

電梯井內每隔二層且不大於10m設置安全平網防護。

設置要求:

1、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杆或固定格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並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或其他水準防護,並不得留有雜物。(JGJ80-1991第3.2.1條)

2、洞口的防護設施應定型化、工具化、嚴密性,不能隨意找材料蓋在預留洞口上,防止發生墜落事故。

6、通道口防護

(1) 通道口防護應嚴密、牢固;

(2)防護棚兩側應採取封閉措施;

(3) 防護棚寬度應大於通道口;

(4) 防護棚長度應符合要求。

設置要求:

1、防護棚兩側應有效防護,寬度必須大於通道口寬度,長度必須符合墜落半徑要求。(JGJ80-91)第5.2.1條,(GB/T3608-2008附錄A.1)

2、防護棚的材質應堅硬、鋪設材料應有防貫穿能力。(JGJ80-91第5.2.5條)

3、 建築高度超過24m時,防護棚應設置雙層防護,且具有防貫穿能力。

設置要求:

1、防護棚兩側應有效防護,寬度必須大於通道口寬度,長度必須符合墜落半徑要求。(JGJ80-91)第5.2.1條,(GB/T3608-2008附錄A.1)

2、建築物高度超過24m,防護棚頂應採用雙層防護設置。(JGJ80-91第5.2.4條)

3、防護棚的材質應堅硬、鋪設材料應有防貫穿能力。(JGJ80-91第5.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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