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在老公小的時候領養了一個女兒, 當時還說長大了給老公當媳婦的,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長大以後, 婆婆說什麼也不同意兩個人結婚, 反正老公也不喜歡這個妹妹, 這件事情也就這樣結束了, 可是後來婆婆竟然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這個女兒。
老公出來上學, 那個妹妹留在家裡陪著婆婆, 因為她成績不好, 考不上大學, 後來那個妹妹嫁人了, 據說嫁的人還是非常有錢的人家, 是婆婆死皮賴臉求著人家娶的。 當時老公覺得婆婆一定是瘋了, 為了一個養女竟然能做到如此的低三下四。 可是後面的事情更是讓大家不理解, 後來知道事情真相的時候, 我們才理解了婆婆的做法。
後來我生孩子的時候正好小姑子也生孩子, 所以婆婆去照顧小姑子了, 我只能自己一個人靠著老公自己生活, 我們過的非常的辛苦, 正是因為這個樣子, 所以老公一直都不願意原諒婆婆,
後來婆婆生病了可能時日不多了, 叫我和老公回家, 然後商量財產的事情,
當時婆婆生了一對龍鳳胎, 但是因為自己的疏忽, 女兒就丟了, 丟了之後自己沒有找回來怕公公怪他, 他就說自己生了一個兒子, 但是婆婆一直都沒有放棄找自己的女兒, 找到女兒的時候, 女兒的養母和養父出車禍死了, 所以把小姑子抱回來, 自己養著。 但是當時公公不同意婆婆就說給老公當媳婦的, 公公才算是同意了。
聽了這樣的真相老公也覺得對不起自己的親妹妹, 畢竟從小到大都是自己的母親喜歡妹妹, 他和爸爸都是折磨妹妹的, 以為他是童養媳, 可是沒想到他是自己的親妹妹, 所以老公毫無怨言的把家產都給了那個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