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從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獲悉,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 綜合考慮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18年立法工作計畫等原因, 森林法不列入本次常委會“打包”修改。 同時建議, 常委會繼續對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後, 在研究森林法修改時統籌解決。
為貫徹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 依法推進國務院機構改革, 對實施改革所需修改的相關法律部分條款一攬子作出相應修改, 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森林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議案。
常委會審議期間,
憲法法律委研究後認為, 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常委會2018年立法工作計畫, 正在由農業與農村委員會抓緊研究起草;同時, 本次常委會會議擬審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 森林法的相關內容暫不進行修改,
憲法法律委已按上述意見提出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國境衛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 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據悉, 有的常委會委員還對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的其他法律如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提出了修改建議。 司法部提出, 本次修改的主要是有關職責調整的規定已經明確、各方面意見協調一致的部分法律, 對機構改革涉及的其他法律擬按照成熟一批、修改一批的思路, 通過分批修改的方式處理。
據此, 憲法法律委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暫不對未列入國務院議案的其他法律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