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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嗎?開共用汽車出了事故,誰來賠、賠多少?

就近租一輛轎車, 在目的地附近歸還, 全程通過app完成, 費用與坐地鐵差不多, 繼共用單車風靡一時後, 共用汽車也日益升溫, 不過,

隨著使用頻率提高, 由此引發的事故也陸續出現, 在共用的背景下, 理賠又如何共用呢?

上週末, 一輛共用汽車奇怪地出現在了仁濟醫院的大堂裡。

3月10日22時45分許, 浦東公安分局接110報警稱:一輛轎車駛進了浦東仁濟醫院門診大廳, 民警到場後, 迅速採取措施開展工作。 經核查, 事故系由駕駛員管某誤操作引起, 造成醫院物損, 現場無人傷。 目前, 駕駛員已排除毒駕、酒駕嫌疑, 事故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對於該起事故, 共用汽車平臺運營方透露, 這起事故屬於用戶操作失誤導致, 將正常進保理賠。

其實大部分共用汽車都投保了完整的車險。

根據該事故的車輛所在平臺evcard的服務條款, 計程車輛投保了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

其中交強險總額12.2萬元, 車損險相當於車價, 第三者責任險100萬, 乘客意外傷害身故保險50萬元, 駕駛員意外傷害保險10萬元, 已經不計免賠等, 可以說屬於全險了。

根據保險專家的意見, 這起事故並沒有人員傷亡, 主要是財產損失, 交強險中財產損失限額是2000元, 三者險中的損失限額是100萬元, 只要此次事故仁濟醫院的經濟損失在100.2萬元內, 保險都可以覆蓋, 個人應該不需要承擔費用。 而車損方面的損失, 也在保險範圍內。

其次, 與傳統的租賃汽車不同, 共用汽車在借車和還車過程中, 都是通過互聯網自助完成, 並沒有驗車環節, 共用汽車租賃對於損失小於2000元的小劃痕和小剮蹭不要求報案。 evcard相關負責人表示——

只要損失不影響車輛的使用,

平臺將會承擔維修的責任, 這與普通的租車不同。

儘管共用汽車購買了全險, 使用者也並非就高枕無憂, 在使用過程中, 一旦發生事故, 墊付甚至自己承擔損失的情況並不少。

1)一旦理賠金額超過投保金額那麼超額部分的損失就將由個人來承擔。

比如, 共用汽車運行平臺規定, 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及人員傷亡和車損等情況後, 根據法定主管部門的事故認定意見, 在保險公司索賠範圍以外的責任與賠償由會員自行承擔。

2)如果事故發生過程中, 出現了人員傷亡, 或者對方修車等費用, 使用者還需要墊付費用, 能拿回多少看保險公司理賠情況。

Evcard規定——

因會員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者操作不當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

損失由會員承擔。

會員不墊付費用的, 須要繳納違約金, 違約金額為押金金額。

3)除了理賠相關費用以外, 由違反交通規則以及事故導致的記錄, 不少平臺還將收取一筆額外的罰款。

比如evcard共用平臺有這樣的規定:

使用者除應及時完成違章處理、繳清罰款外, 還應承擔由此造成交強險上浮費用100元/次。

租賃期內會員發生交通事故的, 會員並被認定為主要事故責任人的, 除應及時報案完成事故處理並承擔保險金額以外的賠償外, 會員還應承擔由事故造成的保險費上浮費300元/次, 最高900元。

因此, 在這次事故當中, 該肇事司機有可能要承擔因此造成的保險費上浮費用。

當然與駕駛自己的車輛類似, 一旦發生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情況,

保險公司不予以理賠, 那麼所有的費用也就只能個人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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