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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情形下可佔用應急車道 換司機、休息、拿東西這些都不行

針對節假日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車輛增多的趨勢, 淄博高速交警專門列舉多項合理使用應急車道的情形。 淄博高速交警支隊業務指導大隊民警介紹說, 高速公路的應急車道是不能隨意停車和行駛的, 就是正常的超車也不允許從應急車道超車。

究竟什麼時候可以使用應急車道?

在高速路上行駛, 如果在車輛發生故障無法正常行駛的時候, 車內乘客突發疾病需要急救的時候, 救護車、救援車、施工車輛等特殊車輛處理應急事務的時候, 才可臨時佔用應急車道處理。

符合上述情形, 在應急車道停車後,

駕駛人還要立即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 也就是通常說的雙閃燈, 並立即設置警示標誌, 在車的後方150米處放置警示三角牌。

民警介紹說, 在高速交警的巡邏過程中, 多次發現有車輛因“換駕駛員”“歇息”“拿東西”“方便”“打電話”, 甚至車輛出現故障但還能慢速行駛的情況下佔用應急車道, 上述情形都屬於違法佔用應急車道, 將面臨200元罰款、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記者 賈亮 通訊員 牛玉倩 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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