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網4月27日14時40分訊日前, 在渝都監獄大門口, 刑滿釋放的黃某剛剛踏出監獄大門, 迎接他的不是家人, 而是九龍坡石橋鋪派出所的兩名民警。 原來, 因為涉嫌一起信用卡詐騙案, 剛出獄的黃某又被帶進了派出所。
2015年10月15日15時左右, 黃某和朋友塗某一起到石橋鋪渝州交易城大門口的銀行ATM機上取錢。 準備插卡時, 他們發現ATM機裡有一張銀行卡, 黃某和朋友試著點了取款鍵, 竟然真的取出了現金。 就這樣, 兩人從別人的銀行卡裡取走8000元, 並揮霍一空。
接到銀行卡戶主的報案後, 石橋鋪派出所民警通過視頻監控很快查明了黃某的身份,
在此, 民警也提醒大家, 不是自己的錢財切莫伸手, 伸手的後果就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同時, 市民在ATM機上取款時, 一定要保護銀行卡安全, 在完成交易後, 及時將卡取回。 而且, 萬一出現忘記取卡的情況, 一經發現, 應該迅速採取措施, 將可能損失降到最低:
1、記得第一時間內打銀行客服電話口頭掛失, 凍結有效期三天, 然後帶身份證去銀行櫃檯辦理掛失。
2、確定ATM機是獨立的還是在銀行裡面。 如果是在銀行裡面, 請儘快帶本人身份證去領卡, 因為30秒未操作ATM機可能就會自動吞卡。 如果是獨立的ATM,
3、一旦發生錢款被人取走的情況, 要在第一時間聯繫警方, 並保存好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