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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後,農村這3類人損失很大,最少丟掉30萬,其中有你嗎?

如今, 隨著國家對土地制度的完善和調整, 農村沉睡的資產也逐步盤活, 土地價值也有大幅提升。 此前國家就在農村實施了土地確權工作, 土地確權登記的目的是為了給農民土地放權, 讓農民朋友利用土地增收, 而土地確權不僅僅是為了登記在冊, 其最終目的是要給農民朋友頒發鐵證, 也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拿到這個證書後, 農民朋友就能利用手中的權益將土地進行入股、流轉, 還能用土地證抵押罰款, 以解燃眉之急。

不過, 這些福利政策, 在土地確權完成後, 農村有幾類人卻無法享受到, 對這些人來說, 以後還會吃大虧, 白白損失30萬元, 甚至超過幾十萬。 那麼是農村哪幾類人呢?我們接著往下看。

㈠因土地糾紛土地無法確權的人。

以前, 農村的土地面積和界限都很模糊, 時常因為土地歸屬問題與同村的村民發生糾紛, 而這些土地到底是怎麼劃分, 那時候都說不清楚, 最後就由村集體協商解決, 如今, 隨著土地確權工作的開展, 這樣的問題也再次發生, 有些村民為了多確權一分土地, 對於之前所擱置的問題又再次被提起, 但是, 國家是有明確規定, 如果有存在糾紛的土地, 暫不予確權登記,

而且短時間是不會確權, 所以這些至今還存在土地糾紛的人損失是巨大的, 不僅拿不到證書, 連這些福利政策都無法參與, 實在可惜。

㈡因為自己處理不當, 土地被收回或土地沒有權屬。

二輪承包期分地時, 很多老一輩的農民朋友基本都分到了土地,

對於那時出生的新生代來說, 是錯過分地的機會, 但有些分到土地的農民朋友由於常年在外出打工, 土地也轉給同村的人幫忙管看, 老家土地確權時, 也不當回事, 最後卻發現自己的土地已經沒有了, 權屬也登記在別人名下。 由於他們對法律法規和資訊的不瞭解, 導致土地無法登記在自己名下, 所以對於這類人來說, 肯定是有損失。

㈢因為個人原因, 將自家宅基地賣出的。

雖然國家是禁止任何買賣宅基地這種行為的, 實際上, 農村買賣宅基地的事情還真不少, 現在這類人估計已經開始後悔, 隨著土地資源盤活, 宅基地的價值也有大幅提升, 而且國家在今年也將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 這樣一來, 農村宅基地就更值錢, 所以這類人今後損失很大, 不僅不能申請宅基地建房, 連以後有關宅基地的紅利都無法享受。

總之,按照國家現在實行的政策,對上述的3類人來說,是很吃虧的,土地沒確認就意味著土地就無法獲得保障,沒有土地的就無法享受國家的各項政策,如果按照國家現在試行的宅基地有償退出和承包地退出機制,2018年後,這3類人最少丟掉30萬,甚至還不止。因此,哪些有土地且已確權的農民朋友一定要注意自家土地,千萬不要違規使用土地,避免被收回,對此,大家是如何看待,歡迎評論發言

總之,按照國家現在實行的政策,對上述的3類人來說,是很吃虧的,土地沒確認就意味著土地就無法獲得保障,沒有土地的就無法享受國家的各項政策,如果按照國家現在試行的宅基地有償退出和承包地退出機制,2018年後,這3類人最少丟掉30萬,甚至還不止。因此,哪些有土地且已確權的農民朋友一定要注意自家土地,千萬不要違規使用土地,避免被收回,對此,大家是如何看待,歡迎評論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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