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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辱駡交警 遂甯一男子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5日

見交警在查處亂停亂放的車輛, 私家車主楊某居然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資訊稱交警“狗東西”辱駡交警。 25日, 記者從船區公安分局凱旋路派出所獲悉, 因涉嫌尋釁滋事, 男子楊某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事件:

交警查違停 男子發朋友圈辱駡交警

4月18日下午, 楊某和幾個朋友在遂甯市城區永安街喝茶。 期間, 恰逢兩名交警在該段查處違停。

因為該街道比較偏僻, 平時交警部門管理難以顧及,

突然來了交警拍照抄牌貼罰單, 楊某便十分氣憤, 拍了多張照片, 然後發佈在朋友圈。

在朋友圈中, 楊某附上了多段文字說明, 稱“這些狗東西在南社區永安街來抄牌搶錢了”, 並辱駡政府……

資訊一經發佈後, 也引起了廣大網友的憤怒。 網友通過楊某發佈的照片分析稱該段道路已經被路邊亂停亂放的車輛堵塞了, 交警整治是合理合法的, 與此同時, 許多網友也紛紛稱楊某“有毛病, 只顧自己方便, 不管公共秩序。 ”

或許覺得自己發佈的資訊確實不對, 約一個小時後, 楊某主動刪除了自己發佈的微信朋友圈資訊。

調查:

多次傳喚拒不到所接受調查 民警蹲守將其擋獲

“針對此事, 我們也十分重視, 因事發地系船山公安分局轄區,

因此, 我們立即安排船山公安分局對此進行調查。 ”市公安局網安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事發後, 我們派出所也十分重視, 通過網友提供的微信朋友圈切圖, 很快便鎖定了違法嫌疑人楊某。 ”凱旋路派出所辦案民警方警官介紹說, 通過調查, 他們發現, 楊某的戶籍地系蓬溪縣大石鎮, 但其已經搬到了市城區居住。

“期間, 我們給楊某打了多次電話, 但要麼關機, 要麼無法接通。 ”方警官說, 開始時, 他們準備電話傳喚楊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但卻無法聯繫到楊某。 隨後, 通過“一標三實”的登記資訊, 4月19日, 民警找到了楊某的家中。 楊某卻並不在家, 其母親稱其回蓬溪老家了。

“我們將情況給他母親說了, 讓其儘快通知楊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但直至4月23日, 楊某一直都沒出現, 電話也無法打通。 ”方警官說, 4月24日一早, 凱旋路派出所的4名民警到楊某的樓下進行蹲守, 最終, 將楊某擋獲, 並傳喚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處理:

涉嫌尋釁滋事 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在派出所內, 楊某對其辱駡交警政府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因為我在這邊也有個門面, 如果交警來檢查了, 以後我就沒法在此地停車了。 我就是想罵他們, 他們今後就不會再來了。 ”楊某供述稱, 發佈微信朋友圈資訊後, 其許多朋友及一些陌生人也主動加他, 對他說他的做法不對, 隨後, 他便將發佈的資訊刪除了。

對於其為何不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楊某解釋稱自己工作太忙, 想等五一後再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但網路不是法外地, 楊某的行為已經涉嫌尋釁滋事。 鑒於楊某的認錯態度較好, 隨即, 船山警方決定給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我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保證以後不再犯了, 我還要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佈認錯資訊, 給交警認錯道歉。 ”面對處罰, 楊某也十分後悔, 並表示甘願接受處罰。

在此,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 公安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都有嚴格的規定, 如果對處罰不滿意, 可以申請行政覆議或向上級機關申訴。 若僅僅是為了發洩個人情緒, 公然在社交網路上惡意侮辱他人, 等待你的將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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