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安葉集區商務和糧食局原局長、黨組書記胡志峰等人違規向企業收取管理費及轉嫁機關費用支出問題。 2009年, 經時任區糧食局局長胡志峰提議, 並與副局長胡應生研究決定, 向局下屬企業葉集建豐糧食儲備庫有限責任公司徵收管理費用, 用於局機關支出。 2009年至2016年累計徵收管理費11次, 共計89.8萬元。 同時, 2011年至2016年間, 先後5次轉嫁局機關費用支出共計118萬元。 2018年4月, 胡志峰、胡應生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時任區商務和糧食局黨組成員汪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區紀委向區商務和糧食局黨組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
二、六安裕安區西河口鄉石湖村主任徐正霞等人挪用冬令款發放村民組長補貼問題。 經查, 2016年至2017年, 西河口鄉社會事務辦發放石湖村冬令款1.48萬元, 用於救助因災、因病困難群眾, 但徐正霞等人挪用此款發放村民組長補貼共3600元。 2017年12月, 徐正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村黨支部書記黃衛東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目前正被立案審查, 違紀款已予收繳並發放至困難群眾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