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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人保壽險違規遭罰:代理人代客戶簽合同還欺騙投保人

山東保監局行政處罰截圖

魯網4月28日訊(記者 楊永明)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下稱人保壽險)系統可謂亂象叢生,

不僅代理人違規代替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 而且還欺騙投保人。

山東保監局日前下發的魯保監罰〔2018〕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有關規定, 山東保監局對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及部分下轄分支機搆涉嫌違法一案進行了調查、審理, 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當事人顧宗紅提出陳述申辯, 山東保監局對陳述申辯意見進行了覆核。 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 人民人壽臨沂中支及相關個人代理人存在以下違法行為:一是代替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 時任人民人壽臨沂中支個人代理人顧宗紅、李錚是該項問題的直接負責人員。

二、個人代理人趙建春欺騙投保人。 趙建春時任人民人壽濟南中支個人代理人。

山東保監局稱, 上述事實, 有相關保單影本, 顧宗紅、李錚、趙建春提供的情況說明、客戶王某某的電話回訪錄音等證據證明, 足以認定。 山東保監局認為, 上述欺騙投保人的行為, 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四項的規定, 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決定對趙建春警告並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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