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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則西事件後,百度竟將“醫療競價”轉戰移動端?!

相信很多人還對兩年前的"魏則西事件"記憶猶新, "魏則西之死"也讓存在已久的非法互聯網醫療廣告"浮出水面", 百度一時被推上風口浪尖。 隨後, 百度也宣佈對醫療業務進行調整, 宣佈清理一批關鍵字, 不允許癌症、糖尿病等關鍵字競價, 甚至還整體撤銷了醫療事業部。

然而最近百度卻再次因為"醫療廣告"引發關注。 但據南方都市報報導, 以往出現在搜索結果裡的醫療廣告資訊, 基本都轉到了移動端搜尋引擎。 相同的關鍵字, 在百度等搜索網站上的確沒有廣告, 但在移動端應用上, 搜索結果的前幾名,

卻全是醫療廣告。 相同的關鍵字, 在網頁端和移動端, 居然是完全不同的搜索結果。

南方都市報截圖:百度"醫療廣告資訊"轉移到搜尋引擎移動端

不過截至目前, 梅花網編輯在百度搜索移動端app搜索"腎虛"、等關鍵字時, 並未發現相關醫療廣告。 出現的都是"百科"、"經驗"、"尋醫問藥"等公共資訊。

梅花網編輯搜索介面

大資料的輔助下, "醫療廣告"推送更精准

眾所周知, 移動端終端與實名登陸、定位資訊、上網記錄等個人資訊的捆綁, 比PC端更容易精准抵達用戶。 使用者手機的每次點擊, "地理位置、設備型號、請求來源"等都會成資料被存檔。

也就是說, 當使用者在搜索尋找醫療資訊, 可能就已經被"盯"上了。

《南方都市報》指出, 載入了很多未來想像空間的大資料、智慧畫像等人工智慧技術, 也被用在了"開發病人"上。 百度行銷的用戶端軟體"百度商橋"甚至推出了"醫療版", 在使用手冊裡寫道:"百度商橋將會根據獲取到的訪客IP資訊, 解析出訪客的來源地域, 如北京海澱、河北石家莊。 訪客消息包含該訪客的訪問軌跡、基本屬性(如設備、系統、IP、流覽器等)、聊天記錄、訪客名片等。 "

競價排名的"坑"已經屢見不鮮?!

"魏則西事件"之後, 國家工商總局《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首次確定百度推廣屬於商業性質, 是廣告。 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付費搜索屬於互聯網廣告, 並要求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 顯著標明"廣告"。

另外, 對於網路上的醫療、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廣告等, 必須通過審查機關進行審查, 否則不得對外發佈。

按照該規定, 今後像百度這樣的搜尋引擎服務商要對廣告內容負有審查義務,

否則將可能遭受相應處罰。 但實際上, 競價排名的"坑"似乎一直屢見不鮮。

不久前, 一篇《我為什麼不敢用百度搜索?》的微信文章再次將百度推上風口浪尖, 有網友在手機上百度搜索"德邦物流", 下單後才發現發貨的並不是"德邦物流", 而是另一家山寨物流公司。 隨後百度回應稱:由於在推廣資質審核和授權關係方面的誤判, 導致此次違規推廣行為。

反思:關於競價醫療廣告,各界怎麼看?

南方網佘宗明:競價醫療廣告"借屍還魂",企業的價值觀出了問題

對於競價排名為虛假醫療宣傳提供管道的亂象,有關部門當然應加強監管,特別是將監管觸角往移動端延伸。

而對於涉事搜尋引擎企業而言,也該反思:當自己因價值失向,而成為公眾眼中那個連魏則西悲劇都喚不醒的"裝睡"者時,還有多少市場信譽可透支?

《南京日報》:百度的競價排名就是個漏洞

這個商業模式不變,類似'山寨德邦'這樣的問題還會出現,也可能還會有下一個魏則西。"

《新京報》評論:向google學習,或將"廣告"更醒目地標示出來

其實,穀歌也靠競價排名搜索盈利,也有大量醫療類廣告的投放。不過在搜索結果的展示上,競價排名沒有全然壓倒自然搜索結果。尤其在醫療領域,搜索相關疾病,排在前列的都是一些百科型的科普網站,那些醫療類廣告,也以不同顏色的字體打上了很明確的"廣告"字樣。而且,投放醫療廣告的前提是,經過了NABP(美國藥房理事會)和FDA(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認證。

哪怕不顛覆競價排名,搜尋引擎也可以做出一些改變。比如在搜索結果的展示上,減少對醫療類搜索的人工干預,或者將"廣告"更醒目地標示出來。

《荔枝銳評》:百度為何屢犯不改,無非是違法成本太低

至於百度方面為何屢犯不改,甚至是有恃無恐,變本加厲,說白了,無非是違法成本太低的問題。雖然《廣告法》第34條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檔,核對廣告內容。"否則,依第61條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但是,就這麼點罰款,對於百度這樣的大企業,連九牛之一毛都談不上。何況,就是違規發佈了,也未必都會被發現和查處。所以,必須通過適時修法,加大對廣告發佈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改變違法廣告發佈收益、成本、風險極不對稱的局面,才能使得百度"競價排名"亂象得到根本性的扭轉。

《檢察日報》:相關監管模式要及時更新

針對百度網頁和App上"雙重標準",《檢察日報》也支了一招:"同一個網站應只有同一個ICP證(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不管是PC端還是移動端,提供的網路內容均應相同。否則移動端違規推送醫療廣告不易被發現,容易規避監管部門查處。"

以上綜合整理自:《南方都市報》、《解放日報》、《新京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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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梅花網原創文章,非經授權請勿轉載,轉載請掃描下方二維碼,回復“轉載”瞭解須知。

反思:關於競價醫療廣告,各界怎麼看?

南方網佘宗明:競價醫療廣告"借屍還魂",企業的價值觀出了問題

對於競價排名為虛假醫療宣傳提供管道的亂象,有關部門當然應加強監管,特別是將監管觸角往移動端延伸。

而對於涉事搜尋引擎企業而言,也該反思:當自己因價值失向,而成為公眾眼中那個連魏則西悲劇都喚不醒的"裝睡"者時,還有多少市場信譽可透支?

《南京日報》:百度的競價排名就是個漏洞

這個商業模式不變,類似'山寨德邦'這樣的問題還會出現,也可能還會有下一個魏則西。"

《新京報》評論:向google學習,或將"廣告"更醒目地標示出來

其實,穀歌也靠競價排名搜索盈利,也有大量醫療類廣告的投放。不過在搜索結果的展示上,競價排名沒有全然壓倒自然搜索結果。尤其在醫療領域,搜索相關疾病,排在前列的都是一些百科型的科普網站,那些醫療類廣告,也以不同顏色的字體打上了很明確的"廣告"字樣。而且,投放醫療廣告的前提是,經過了NABP(美國藥房理事會)和FDA(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認證。

哪怕不顛覆競價排名,搜尋引擎也可以做出一些改變。比如在搜索結果的展示上,減少對醫療類搜索的人工干預,或者將"廣告"更醒目地標示出來。

《荔枝銳評》:百度為何屢犯不改,無非是違法成本太低

至於百度方面為何屢犯不改,甚至是有恃無恐,變本加厲,說白了,無非是違法成本太低的問題。雖然《廣告法》第34條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檔,核對廣告內容。"否則,依第61條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但是,就這麼點罰款,對於百度這樣的大企業,連九牛之一毛都談不上。何況,就是違規發佈了,也未必都會被發現和查處。所以,必須通過適時修法,加大對廣告發佈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改變違法廣告發佈收益、成本、風險極不對稱的局面,才能使得百度"競價排名"亂象得到根本性的扭轉。

《檢察日報》:相關監管模式要及時更新

針對百度網頁和App上"雙重標準",《檢察日報》也支了一招:"同一個網站應只有同一個ICP證(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不管是PC端還是移動端,提供的網路內容均應相同。否則移動端違規推送醫療廣告不易被發現,容易規避監管部門查處。"

以上綜合整理自:《南方都市報》、《解放日報》、《新京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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