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網訊辦學層次偏低、引進資源不足、經費使用不規範、監管機制不健全……近年來, 隨著高等教育國際合作交流的不斷深入, 中外合作辦學蓬勃發展的同時, 也出現了不少問題。 4月23日, 省教育廳下發通知要求全方位加強和規範河南對外合作辦學。
嚴控“連鎖店”式低端、重複辦學
此次我省下發檔明確, 優化合作辦學國別和專業佈局, 鼓勵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小語種+專業”合作辦學, 嚴格控制外國高校“連鎖店”辦學, 避免在辦學成本相對低廉的商科、管理、電腦等領域低水準、重複性辦學。
專業佈局方面,
招聘外教, 須獲中外教育機構認可
各地各高校在引進中外合作辦學資源時, 要清晰界定中外合作辦學與校際交流、聯合培養、大學預科班、“專升本”等的區別。
引進外方教育資源需滿足教育部“4個1/3”的規定, 即引進的外方課程占中外合作辦學專案全部課程的1/3以上、引進的外方專業核心課程應當占中外合作辦學核心課程的1/3以上、外國教育機構教師人數占中外合作辦學專案全部教師人數的1/3以上、外國教育機構擔負的專業課程教學時數應當占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總教學時數的1/3以上。 以國外教育機構名義在國際上招聘的教師,
招生情況不好, 限期整改至暫停招生
按照政策, 高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招生, 應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招生計畫, 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 並符合相關招生錄取規定和要求。
中外合作辦學招生應在學校年度招生規模內按照審批計畫數足額安排, 對未足額安排招生計畫或招生情況較差的機構和專案, 限期整改直至暫停招生, 且不再受理學校新申報的機構和專案。
按照部署, 省教育廳將啟動專科及以下層次年度報告及定期評估工作, 以評促建、以評助管, 對未按要求進行年度報告或評估不合格的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