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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規範車輛救援服務 車輛施救告別“漫天要價”

4月1日起規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

車輛施救告別“漫天要價”

車主如遭遇亂收費, 可撥打電話12328投訴

華聲線上—湖南日報3月26日訊(記者 鄧晶璡 通訊員 江鑽)車輛在高速公路上如果遇到拋錨、事故等情況需要施救, 車主不用再擔心遭遇“漫天要價”。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今日透露, 從4月1日起, 將規範全省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行為, 救援人員必須主動出示湖南高速公路救援服務收費專案和標準。

記者瞭解到, 儘管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2010年9月就下發了《關於規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但仍然有不少車主反映高速公路施救存在收費不透明、漫天要價等現象。

省高管局透露, 今年全省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將加強施救服務整改落實, 規範管理。 從4月1日起, 全省高速公路主線收費站廣場、市(縣)級收費站出口和服務區, 均將設置公示牌, 標明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車輛救援服務收費專案和標準、本路段車輛救援服務隊伍名稱及服務求助和監督電話。

根據我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務收費標準, 不同車型的拖車服務、吊車服務、貨物轉運、保管及搶修服務收費標準等都有詳細規定。 其中一型車, 即7座以下客車及2噸(含2噸)以下貨車, 如果遭遇故障需要請拖車, 10公里內為280元, 每增加1公里加15元。

省高管局介紹,

施救人員不得自行增加收費專案、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收費標準。 如果車主遭遇亂收費等不規範行為, 可撥打電話12328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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