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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五項措施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解讀《棗莊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今天上午, 解讀《棗莊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以下簡稱《摘要》)新聞發佈會在棗莊市新聞發佈廳舉行。

新聞發佈會上,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王廣忠針對《綱要》提出的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進行瞭解讀。

王廣忠說, 為了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預防、解決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 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綱要》提出五項具體措施:

加強行政覆議工作。 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覆議權工作, 實現行政覆議權由市、區(市)政府集中行使。 推行“陽光覆議”工程, 完善審理機制, 改進審理方式, 充分運用聽證方式審理案件, 提高行政覆議公信力。

加強行政應訴工作。 制定《棗莊市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 進一步規範行政應訴行為。 嚴格落實《棗莊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辦法》,

被訴行政機關要加強與人民法院及行政相對人的溝通, 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 最大限度提高出庭率, 妥善化解行政爭議。 建立健全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分析制度, 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健全行政調解機制。 建立由各級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 規範行政調解程式, 改進行政調解方式, 提高行政調解效率。 完善行政裁決制度, 健全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聯動機制, 實現資訊互通、資源分享、矛盾聯調。

促進仲裁工作發展。 深入宣傳仲裁法律制度, 引導社會公眾通過仲裁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發揮仲裁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優勢和作用。

加強人民調解工作。 完善人民調解各項制度, 指導、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積極穩妥地發展人民調解組織, 加強交通事故、醫患、勞動等人民調解組織建設。

王廣忠強調, 當前, 我市實行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解同步推進的大調解機制。 行政調解由市法制辦負責牽頭組織, 目前, 市法制辦出臺了《關於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和《行政調解工作規則》, 建立了由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政府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 並在市法制辦覆議應訴科掛牌成立了行政調解指導中心, 設立了行政調解室, 近期還召開了全市行政調解工作推進會, 對行政調解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盡職盡責地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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