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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紀委監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日前, 省紀委監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綏化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副局長馮立武違規操辦喜慶事宜問題。 2017年9月, 馮立武違規為其子操辦婚宴, 以委託單位辦公室和自行通知的方式, 組織本單位同事及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參加, 共收受74人禮金, 合計3.07萬元。 2017年10月, 馮立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紀款被收繳;綏化市品質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曉光因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不力, 被批評教育並責令作出檢查。

嫩江縣老幹部局組織離退休老幹部公款旅遊問題。 2017年6月, 嫩江縣老幹部局違反有關規定,

組織22名縣處級老幹部前往北戴河療休養、參觀旅遊, 共花費25.9萬元。 2017年12月, 嫩江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老幹部局局長陸佰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富錦市宏勝鎮原鎮長張延財等人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 2015年2月, 張延財與時任富錦市財政局宏勝分局負責人王軍商議, 並經時任宏勝鎮黨委書記劉大鵬同意, 以值班值宿補助名義, 向11名鎮領導班子成員違規發放補貼每人1萬元。 2018年2月, 劉大鵬、張延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軍受到黨內警告、記過處分;違規發放補貼被收繳。

甯安市鏡泊鎮黨委書記張傳文組織公款吃喝問題。 2016年10月、11月和2017年3月, 在鎮黨代會、人代會和農村工作會議期間, 張傳文組織參會人員公款吃喝並飲酒,

共花費14122元, 其中酒水2136元。 2016年12月12日晚, 在甯安市人代會期間, 張傳文組織本鎮8名參會人員到飯店公款吃喝, 花費721元。 2017年1月19日晚, 張傳文組織機關幹部和某企業工作人員在食堂公款吃喝, 飲用白酒10瓶, 花費2079元。 2017年11月, 張傳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哈爾濱市阿城區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吳曉光等人公車私用問題。 2017年1月25日, 吳曉光私自駕駛單位公車, 載著同事及家屬前往海南過春節, 返程途中到張家界遊玩。 2017年3月, 吳曉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阿城區自來水公司副經理孫志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樺南縣土龍山鎮六合村黨支部書記李冰違規操辦喬遷宴問題。 2018年3月5日, 李冰在六合村辦事大廳以喬遷名義安排宴請,

邀請180多名村民參加, 收受禮金18000元。 2018年3月, 李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所得被責令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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