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 根本就沒有員警跨省抓人這樣的事情, 因為美國的所有員警只對當地負責, 美國就沒有一個類似我們公安部的組織來管理各州的員警。
也就是說, 在美國的員警體系中, 上級根本就管不著下級, 因為美國根本就沒有一個統一的中央員警機構。
美國每個州政府都有自己的員警機構, 州員警機構屬於一種自治體員警, 州的員警機構一般只執行本州的法律, 不受聯邦員警的領導和約束, 而是對各自的州長負責。
所以, 美國的員警也根本就沒有跨洲執法的權力。
那麼這樣以來, 跨洲的案子怎麼辦?
我們看好萊塢電影會經常看到, 假如發生了一個大案子, 哪些穿西服的聯邦調查局的探員走過來, 在當地員警面前把證件一亮:“FBI, 這件案子我們接手了, 你們都走開”。
也就是說, 在美國跨洲的案子基本上都是由聯邦調查局(FBI)來負責的。 FBI隸屬於美國聯邦司法部,
美國每個州政府都有自己的員警機構, 州員警機構屬於一種自治體員警, 州的員警機構一般只執行本州的法律, 不受聯邦員警的領導和約束, 而是對各自的州長負責。
美國員警共有920,000名人員,
每1000名人當中有3名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