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全市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的5年“成績單”。 2013年至2018年第一季度, 中山市法院共新收商貿有限公司等注冊商標專用權案等。
在中山市法院打造精品審判的實踐中, 湧現一批司法審判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優秀案例。 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的廣東首例微信侵權糾紛案先後入選“廣東省法院2015年第一批智慧財產權精選案例”“2015年度廣東省智慧財產權審判十大案例”“2015年中國法院50件典型智慧財產權案例”。 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連續兩年榮獲國家版權局頒發的“2015年度查處侵權盜版案件有功單位一等獎”“2016年度查處侵權盜版案件有功單位一等獎”。
通過依法界定智慧財產權歸屬、調節智慧財產權交易關係和制止各類侵權行為、嚴懲智慧財產權犯罪, 有效維護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秩序, 充分發揮司法審判在保護智慧財產權和激勵自主創新中的主導作用, 增強了司法審判在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社會影響力。
C 調判結合 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在法院不斷推進司法改革進程的同時, 司法審判工作也正在迎接新的考驗。 在案件數量持續上升的新常態下, “案多人少”正在成為中山市兩級法院開展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需要面對的一個重要矛盾。
2013年以來, 全市法院審判工作呈現收案、結案、存案數量的全面攀升, 結案速度滯後於收案速度, 審判壓力逐年增大。 不僅數量增加, 智慧財產權糾紛案還在呈現出愈加複雜的發展趨勢。 權利主體和權利類型呈現的多樣化、複雜化特徵, 各類糾紛發生原因不同、複雜程度不同、法律性質不同, 因而權利主體需要不同的糾紛解決機制來滿足其個性化需求。 為此, 中山市法院從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審判資源配置等方面尋找突破口。
中山市法院在運用裁判方式審判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同時, 堅持調判結合的原則, 將調解工作貫穿於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的全過程, 重視加強與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部門以及行業協會的溝通、交流、合作,
據統計, 2013年以來, 中山市法院在以調解方式解決智慧財產權糾紛方面取得顯著的成績, 智慧財產權民事調撤案件2841件, 一審案件調撤率為43.4%, 二審案件調撤率為55.1%。
同時, 中山市法院重新合理配置審判資源, 不斷提高審判效率。 智慧財產權案件因其專業性和複雜性, 法律規定一般應當適用普通程式進行審理。 為簡化救濟程式, 縮短維權週期, 中山法院經呈報上級法院批准, 從2013年3月起, 在兩個基層法院探索針對爭議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式進行審理,
5年來, 市第二法院每個智慧財產權類案件平均辦案週期為69天, 其中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民事案件的平均辦案週期為53.27天, 市第一法院審理的哥倫比亞運動服裝公司與中山市三鄉某時裝鞋業店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 適用簡易程式使得該案僅用20天就審結。 簡案快審機制的提速, 大大促進案件的審理進程, 實現良性迴圈, 獲得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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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法院智慧財產權收結案統計資料
(2013年至2018年第一季度, 均含舊存)
2013年受理1149件審結1142件2014年受理2009件審結1891件2015年受理1014件審結1097件2016年受理1800件審結1608件2017年受理2430件審結2252件2018年首季受理725件審結36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