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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成城鎮戶口,你的農村宅基地歸誰?法律這樣規定……

隨著經濟的發展,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將戶口遷出農村, 定居在城鎮, 那麼問題來了, 農村戶口轉非農戶口之後, 你的宅基地歸誰?還有使用權嗎?在宅基地上建了房子的又該何去何從?

1法律對農村宅基地是如何規定的

要解決上述問題, 我們首先要清楚什麼是宅基地, 它的作用是什麼。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 所謂農村宅基地, 是指農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 用於建造住宅(包括附屬用房和庭院等, 下同)的集體所有土地。 農村宅基地是只有具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才能享有的權利。

注意, 是合法使用、建造住宅的集體所有地。

2農轉非之後, 宅基地歸誰

上面我們說到, 宅基地是集體所有, 農村村民對其只有使用權, 沒有處分權、收益權, 未經批准任何人沒有權利擅自轉讓或者出租。

因此, 當戶口遷出後, 你就不再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員, 對宅基地的使用權也隨之喪失, 對於土地的去向, 此處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一戶只有你一人轉非, 那麼宅基地使用權歸同一戶其他農村成員共同所有, 你個人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第二種是全戶轉出, 那麼宅基地就會由集體也就是村裡收回。

3原來建好的房子何去何從

宅基地沒有了, 很多人就會擔心, 宅基地上建的房子怎麼辦?

這個大可不必擔心,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我國屬於“地隨房走”原則, 也就是說, 即使轉為城鎮居民, 基於你對已建房屋的所有權, 你仍然對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權。 但是, 如果該房屋滅失, 你們就不再享有房屋所有權, 那麼, 相應的宅基地使用權也會歸於消亡。

那麼,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嗎?答案是肯定的, 即使繼承人也是非農業戶口, 但房屋屬於被繼承人所有, 因此, 繼承人當然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但是繼承人不能對房屋進行翻新、修建, 等到房屋自然消亡後村集體收回宅基地。 在這期間, 如果房屋面臨拆遷, 那麼房屋拆遷款歸繼承人所有。

隨著農轉非不斷增加, 農村空置的房屋越來越多, 嚴重影響了農村土地的流轉、利用,

因此, 很多地區都出臺了自願退出宅基地補償的政策, 鼓勵農轉非的人將空置的房屋讓出, 促進農村土地的流轉, 補償標準根據各地經濟水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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