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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轉發有獎品領取時卻吃“閉門羹”

近日, 有市民在微信朋友圈內轉發一條“河北××消防公司車載滅火器免費送”的消息, 可按照商家要求轉發5天后, 卻遇到獎品無法兌現的尷尬局面。

26日, 記者來到位於市區金域華府底商的這家消防公司, 只見公司大門緊閉, 門上貼了一張由消防公司辦公室于25日印發的通知, 稱由於此活動領取獎品過程中, 秩序混亂存在人身安全隱患, 為避免發生意外事件此活動必須於4月25日馬上停止。 公司門外聚集了十多位前來兌換獎品的市民。 市民李女士說, 她13日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條轉發活動資訊。 資訊前半部分是活動內容,

後半部分是這家公司的銷售資訊。 大體內容是:即日起至5月1日凡連續5天轉發本條內容至朋友圈, 即可免費領取汽車必備滅火器一台。 “我按照要求, 連續轉發了5天, 之後兩次到他們公司領獎品, 但直到現在也沒有領到東西。 ”19日, 她到商家處要求兌換獎品, 被告知:“可以排隊領一個領取號, 26日上午再來領滅火器。 ”當日, 李女士排隊領取到一張該公司的名片, 上面用碳素筆寫明“26號、11”等字眼。 但當她26日手持這張名片, 如約來領獎品時, 商家卻關了門, 門上還貼了一張通知, 稱領取獎品活動於25日停止了。 李女士很是氣憤:“難道轉發活動只是這家公司玩的一個噱頭嗎?既然承諾了5月1日之前可以領獎品, 且發放了26日的領取號,
就應該講誠信。 ”

無獨有偶, 市民安女士也是轉發了這條資訊, 獎品卻沒有領到。 “轉夠了5天后, 我20日曾來他們公司領過一次獎品, 但他們並未開門, 門上也是貼了通知, 說是全體人員參加培訓, 領取時間定在了25日。 ”安女士隨後出示了一張由消防公司貼出的通知, “我25日有事兒沒來領, 但給他們打過電話, 特地問了下可不可以延後領取, 他們回復我, ‘沒問題, 26號也能來’, 可來了他們卻關門, 這不是耍賴嗎?”安女士想向這家公司要個說法:“既然承諾了就要兌現, 現在貼張通知就完了, 這算是怎麼回事?”

記者隨後致電該公司, 但市民轉發資訊裡提供的兩個手機號碼, 一個關機, 另一個處於拒接來電狀態, 截至發稿, 也未能與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繫。

對於此事, 我市一位律師認為, 商家在利用微信朋友圈等開展活動時, 依據合同法, 這個轉發活動的發出方應當視為發出一個要約, 活動參與者達到分享條件屬於承諾行為, 雙方形成了合同關係, 活動方應該履行獎品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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