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9時許, 高速二大隊民警接到過路駕駛員報警, 稱在六武高速上行線622公里處, 一輛小轎車停在快車道上。 此時正下著雨, 路上車流量也很大, 極易引發追尾事故。
大隊民警接到報警後, 立馬趕往現場, 發現一輛江蘇牌照的黑色小轎車停在快車道內, 後方無任何警示措施。 過往車輛行至該路段時紛紛緊急刹車避讓, 危險隨時都有可能發生。 民警立即將警車停在小轎車後方, 開啟警笛進行預警, 同時在故障車後方擺放了反光錐桶, 安排民警疏導車輛, 防止擁堵和追尾的情況發生。
隨後民警上前瞭解情況,
民警對其發生故障後未開啟危險報警燈及放置警示標示的危險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 並現場進行了處罰。 王某在民警的教育下, 也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 並保證今後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安全文明行車。 在10時許, 拖車到達現場將故障小轎車拖離之後, 民警撤除了現場, 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以及時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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