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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網2018:重拳打擊網路詐騙和侵犯公民個人隱私

2018年4月20日至21日, 全國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委員會主任習近平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 要依法嚴厲打擊網路駭客、電信網路詐騙、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 切斷網路犯罪利益鏈條, 持續形成高壓態勢, 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當前, 我國在打擊網路詐騙違法犯罪領域已經形成持續高壓態勢。 據統計, 2017年以來, 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電信網路詐騙案件7.8萬起, 查處違法犯罪人員4.7萬名, 同比分別上升55.2%、50.77%;共立電信網路詐騙案件53.7萬起、造成群眾經濟損失120.1億元, 同比分別下降6.1%、29.1%。 從2017年我國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典型案件分析, 主要有以下三大特徵:

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實施最嚴厲的懲處

根據2017年6月1日起實施的《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具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 將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的;(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三)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四)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2017年, 震驚全國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宣判, 主犯陳文輝一審因詐騙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被判無期徒刑, 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他六名被告人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六十萬元到十萬元不等。

打擊和震懾跨國電信網路詐騙犯罪

2017年8月, “9·22”特大跨國電信網路詐騙專案77名涉嫌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從斐濟被押解回國, 這標誌著我國首次從大洋洲大批量押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成功回國。

2016年9月22日, 吉林省白山市長白朝鮮族自治縣發生一起特大電信詐騙案件, 並造成被害人死亡。 該案被公安部列為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第四批掛牌督辦案件, 案件代號為“9·22”專案。 經過近10個月深度排查、擴線偵查, 專案組將藏匿于國內吉林、廣東、廣西、湖北等地和境外斐濟、印尼犯罪窩點的涉案人員資訊、涉案線索、業務分工、收益分配等情況全部查清。 “9·22”專案成功偵破具有里程碑意義, 這是我國同國外開展執法合作, 嚴厲打擊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的又一成功案例,

彰顯了公安機關對打擊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的堅強決心。

懲治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犯罪

電腦網路犯罪高發, 危害資訊安全, 侵犯公眾權益, 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面對日趨嚴峻的電腦網路犯罪形勢, 2017年3月, 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公安部共同開展打擊整治駭客攻擊破壞和利用網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專項行動;針對涉互聯網金融犯罪, 加大打擊力度, 依法批捕、起訴了一批利用互聯網實施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案件。 與此同時, 最高檢還通過建立健全專業化辦案部門和辦案組織、制定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健全工作機制等措施, 不斷提高懲防電腦網路犯罪專業化水準,

與有關部門形成懲防合力。

2017年10月16日, 最高檢公佈了第九批指導性案例, 包括李丙龍破壞電腦資訊系統案, 李駿傑等破壞電腦資訊系統案, 曾興亮、王玉生破壞電腦資訊系統案, 衛夢龍、龔旭、薛東東非法獲取電腦資訊系統資料案, 張四毛盜竊案, 董亮等四人詐騙案等六起案件, 為依法懲治電腦網路犯罪提供了辦案指導。

當前, 我國在打擊侵犯公民個人隱私方面可通過以下幾點重點推進:一是堅決遏制網路運營者過度收集和不當使用個人資訊的行為以及濫用個人資訊和保護不力的問題;二是實施整治和打擊侵犯公民個人隱私違法犯罪的專項行動, 重拳打擊侵犯公民個人隱私違法和犯罪的高發態勢;三是加快個人資訊保護立法的進程, 系統強化對公民個人隱私的保護。

系統強化對公民個人隱私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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