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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電動大軍注意啦!電動車綜合整治行動開始啦!

電動車大軍注意啦!

蜀黍這次真的要放大招了~

懷柔區公安分局交通支隊

近日展開電動三輪車 電動四輪車綜合整治行動!

那為什麼要整治呢?

自電動車上市以來

因其不需要登記入戶

無需駕駛證 不用買保險

而深受消費者喜愛

而隨著超標電動車的氾濫

已成為道路交通管理一大安全隱患

生活中 我們時常能看到這樣的場景

一輛無牌電動三 四輪車

突然從一個路口逆向竄出

隨意在機動車道的車流中快速穿梭……

即便前方紅燈亮起

電動三 四輪車駕駛人也熟視無睹

揚長而去……

電動三 四輪車

老年代步車違法載人載物

闖紅燈 逆向行駛 隨意變道等違法行為突出

擾亂通行秩序 致使交通事故多發

為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切實維護城區交通秩序

進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創造文明 暢通 安全 有序的交通環境

分局交通支隊設置8個集中整治點位

對電動三 四輪車

老年代步車違法上路行為進行治理

同時

對無證駕駛

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

違法停車

貨車闖禁行等違法行為一併整治

違反法規行駛會怎麼罰?

根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電動(燃油)二、三、四輪車輛認定及違法處理的指導意見》規定, 電驅動四輪車輛, 認定為小型普通客車;燃油發動機驅動四輪車輛, 認定為微型普通客車。

➤無號牌上道路行駛的, 認定為“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 扣留機動車, 依法處200元罰款處罰, 並記12分。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上道路行駛, 初次發現的, 處1000元罰款處罰;被處罰後再次發現的, 處1000元罰款, 可以並處5至10日行政拘留處罰。

➤准駕車型不符上道路行駛, 初次發現的,處500元罰款處罰、記12分;被處罰後再次發現的,處5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5至10日行政拘留。

➤存在逆行、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違反分道行駛規定等其他違法行為的,依法合併處罰。

小編提醒

小夥伴們出行注意人身安全

守法上路 遵法行駛

編輯排版:李妍

初次發現的,處500元罰款處罰、記12分;被處罰後再次發現的,處5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5至10日行政拘留。

➤存在逆行、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違反分道行駛規定等其他違法行為的,依法合併處罰。

小編提醒

小夥伴們出行注意人身安全

守法上路 遵法行駛

編輯排版: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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