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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一場車禍親戚反目,看執行員如何巧解終結案!

導讀

“我真不是缺他的錢, 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萊州法院執行一庭辦公室內, 申請人牟某情緒激動地對執行員說。

而另一邊, 被執行人方某也氣急敗壞:“我是被撞的, 憑什麼我還得給她錢!俺倆還是親戚她都對我這個樣, 我不給!”

什麼樣的案子讓原本是親戚的兩人結下如此的仇怨?事情還要從2015年的那場車禍說起。

案情介紹

2015年12月9日, 邱某駕駛著一輛二輪摩托車後座載著牟某由北向南行駛至十字路口, 與前方無證駕駛著電動三輪摩托車順行的方某相撞, 造成兩車損壞, 三人皆有不同程度受傷。 警方認定邱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方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牟某無責任。 牟某傷後先後在兩家醫院接受治療, 花費醫藥費7萬餘元。

法院審理

2017年2月, 牟某到萊州法院立案, 要求方某賠償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共計3萬餘元。 方某認為警方認定的事故責任有誤, 但並未提交反駁證據, 且方某屬於無證駕駛, 機動車無牌照, 也未投保交強險。

萊州法院交通事故巡迴法庭經審理, 依法判決被告方某賠償牟某經濟損失共計兩萬八千餘元。

判決生效後, 方某仍堅持認為自己不應該承擔責任, “我也受傷了, 我看在俺倆是親戚不用她賠, 她反倒叫我賠!”, 態度強硬拒絕履行義務。 牟某只得來到法院申請執行。

2018年春節期間, 方某的一位親戚去牟某家做客, 見牟某因車禍受的傷仍未恢復, 竟說出許多不吉利的話。 本就因受傷心情不佳的牟某大為光火, 想到此人與方某關係密切, 便認定是方某從中使壞。

氣不過的牟某多次來到法院, 要求執行員趕緊拘留一直不還錢的方某, “我要讓他付出代價!”但方某已年逾古稀, 一身病, 拘留所因其健康問題不予接收。

法院調解

為了徹底解開劍拔弩張的兩家人之間的矛盾,

確保案件圓滿結案, 執行幹警叫來了兩家人, 耐心勸導, 說法說理也說情。 讓方某認識到其應該履行裁判文書規定的義務, 讓牟某認識到一味地鬥氣只會讓矛盾愈發升級。

最終兩家人達成和解, 方某之子代父親一次性賠償牟某兩萬八千元, 既結了案子, 也解了心結。

“很多執行案子矛盾焦點並不是錢, 而是賭氣、鬥氣, 找准矛盾焦點, 順藤摸瓜找到矛盾根源, 才能讓案件更好更快地執結。 ”執行幹警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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