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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門縣創新鄉村社會治理模式

為建立共建共治共用的社會治理格局, 今年來, 祁門縣創新社會治理模式, 堅持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出發, 建立鄉村“三長”領責、履責、盡責的社會矛盾排查調解體系, 做到“小事不出戶, 大事不出組, 難事不出村, 矛盾不積累、不激化、不上交”, 全縣平安幸福村建設成效凸顯。

戶長領責, 變機械打探資訊為真實反映社情民意。 全縣以戶為單位, 每戶推選出一名熱心公益事業、知法懂法的居民作為戶長, 實行“一戶一人一檔”的管理制度和動態管理辦法, 戶長與每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簽訂資訊服務共用責任書,

負責收集家庭生產經營、鄰里糾紛、安全隱患等資訊, 對社情民意和苗頭性問題建立對口聯繫制度, 第一時間向組長通氣到村裡備案, 使資訊工作走在糾紛發生前, 做到早發現、早彙報、早解決。

組長履責, 變生硬調解為靈活綜合服務。 各村組長兼任本片區的方針政策宣傳員、矛盾糾紛調解員、環境衛生監督員、社情動態資訊員、平安建設助理員的作用。 堅持每二天一排查匯總制度, 對獲得的資訊不再是簡單地矛盾上交, 而是進行分析, 從維護群眾的利益出發, 提出解決的辦法。 同時加強法治宣傳, 接受群眾法律諮詢, 並負有幫助困難群眾、幫教重點人員的義務, 通過真誠服務贏得群眾信任。

“村長”盡責, 變小事拖大為定期回訪。

各村將“抓早、抓快、抓小、抓好”融入到基層日常工作中。 嚴格落實一戶一表, 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 每週召開一次由村主任主持, 鄉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駐村工作隊、法律工作者、心理諮詢師參加的研判會議, 對各組掌握的矛盾進行梳理匯總、研判評估, 列出一批影響社會穩定的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問題, 對存在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並對已完成調解的矛盾糾紛保持關注, 定期回訪糾紛當事人, 瞭解調處效果及雙方當事人的思想狀況, 是否對調處結果兌現承諾, 是否達到雙方滿意, 防止矛盾糾紛反彈。

今年鄉村實施“三長制”以來, 祁門縣排查矛盾糾紛530起, 化解522起, 調處成功率達98%。 實現了百姓事“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

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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