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共建共治共用的社會治理格局, 今年來, 祁門縣創新社會治理模式, 堅持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出發, 建立鄉村“三長”領責、履責、盡責的社會矛盾排查調解體系, 做到“小事不出戶, 大事不出組, 難事不出村, 矛盾不積累、不激化、不上交”, 全縣平安幸福村建設成效凸顯。
戶長領責, 變機械打探資訊為真實反映社情民意。 全縣以戶為單位, 每戶推選出一名熱心公益事業、知法懂法的居民作為戶長, 實行“一戶一人一檔”的管理制度和動態管理辦法, 戶長與每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簽訂資訊服務共用責任書,
組長履責, 變生硬調解為靈活綜合服務。 各村組長兼任本片區的方針政策宣傳員、矛盾糾紛調解員、環境衛生監督員、社情動態資訊員、平安建設助理員的作用。 堅持每二天一排查匯總制度, 對獲得的資訊不再是簡單地矛盾上交, 而是進行分析, 從維護群眾的利益出發, 提出解決的辦法。 同時加強法治宣傳, 接受群眾法律諮詢, 並負有幫助困難群眾、幫教重點人員的義務, 通過真誠服務贏得群眾信任。
“村長”盡責, 變小事拖大為定期回訪。
今年鄉村實施“三長制”以來, 祁門縣排查矛盾糾紛530起, 化解522起, 調處成功率達98%。 實現了百姓事“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