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新香的住院記錄。
廠方僅支付了先期處理費,後期住院費誤工費沒著落
4月26日,壽光羊口鎮的劉新香向本報反映,2017年11月底,她在山東壽光魯清石化有限公司後廚工作時,被壓面機壓傷右手四根手指,花費近3000元,而工廠付了800多元後,就不再管了。
壓面機壓傷手指
今年52歲的劉新香之前在山東魯清石化有限公司的後廚工作,2017年11月底,她使用壓面機壓面時不慎壓到了手指,右手大拇指變形,食指、中指、無名指血肉模糊。 工廠的周主任帶她去了附近一家醫院,經診斷為右手大拇指骨折,食指、中指、無名指受損嚴重。 經過一些處理後,周主任給支付了800多元醫藥費,便送她回了家。
當晚,劉新香的右手一直疼痛難忍,第二天丈夫曹先生便帶她到醫院辦了住院手續。
工廠稱違規操作
劉新香給記者看了她在壽光市羊口中心衛生院的病歷本、入院記錄、交費單據等相關證據。 “我是上班時受的傷,工廠應賠我醫藥費和這幾個月的誤工費。 現在工廠的領導一直不作聲,我們只能幹著急。 ”劉新香說,出院後,丈夫曾陪她到工廠找過一個劉經理,要求賠償醫藥費和誤工費,對方只是嘴上答應。
當天下午,記者聯繫了劉新香曾找過的劉經理,對方稱並不知道此事,隨後便掛斷了電話。
記者又聯繫了周主任,對方稱不知道劉新香住過院,她提供相關的住院記錄和繳費證明,便可以賠償醫藥費。 至於誤工費,因為劉新香是違規操作導致受傷,所以還需到廠裡走一些手續,才能確定如何賠償。 “他們可以帶著住院證明來工廠找我或其他領導,走完相關手續後我們會賠付醫藥費和誤工費。 ”周主任說。
是否違規都該賠
對此,山東王楊律師事務所王建華律師表示,不管雙方是否簽署勞動合同,都已形成勞動關係。 只要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受到傷害都認定為工傷。
此外,王律師補充說,周主任所說的員工違規操作導致的受傷,並沒有任何影響,除非企業可提供證據證明職工是故意受傷,否則企業應承擔相關賠償。 文/圖 本報記者